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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單車保管費昨起自行定價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 11:36 新快報
廣州市物價局副局長邱億通強調,取消政府定價并非放手不管 新快報訊 (記者 邢冉冉 實習生 李佳文)實行近13年的廣州市摩托車、自行車保管收費標準,昨日已經停止執行! 這意味著,廣州市自行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不再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轉為實行市場調節價,即保管站根據各自情況自行定價。 老標準用了10多年 據了解,1995年12月10日起由廣州市物價局負責組織實施的指導價具體為:普通自行車日保0.3元,夜保0.5元,月保10元;變速山地自行車則為日保0.5元,夜保0.8元,月保20元。到現在,1995年時制定的價格標準顯然已經不適合社會的發展。 記者昨天巡城發現,目前市內大多數保管站對日保的自行車采取0.5元一天的價格,有些地方甚至對過夜的自行車也采取該價格。“5毛錢一天還是可以接受的。”在天河員村某超市工作的林先生表示,每月停自行車的費用對比起坐公交車來說還是劃算。 單車車位相對寬裕 據統計,廣州“禁電動車”、“禁摩”后,約有20萬廣州市民重新選擇自行車作為交通工具,中心區自行車日上牌數更是猛增40多倍!而增幅相對和緩的白云區、黃埔區等地的新車上牌也增長了2~3倍。廣州市物價局副局長邱億通告訴記者,即使自行車數量有如此大的增長,但相比起市區內緊張的機動車停車位,自行車停車位尚算“松動”,而且價格也較為穩定,因此并沒有列入省政府最新一批政府指導價格的名單中。 據悉,根據省物價局《關于自行車停車保管服務收費管理問題的復函》和經請示市政府同意,廣州市自行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即日起將不再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轉為實行市場調節價。“各保管站制定好的價格不需要再報物價部門審批。” 放開并非放手不管 邱億通同時強調,取消政府定價并不代表完全放手不管:保管站還是要明碼標價,并且要在收費后給予自行車主相應的票據,以備丟失后車主找保管站索賠。至于有市民擔心有保管站會因此哄抬保管價格,邱億通稱,市場調節也給了市民投票權:“保管站價格太高就不會有人到他那里去保管,沒生意的情況下他也只能再調低價格。” 據悉,目前要建保管站還是要到工商等相關部門去辦理手續。下一階段物價部門除了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外,還會加強對有關自行車停放保管經營單位明碼標價的規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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