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星級酒店賣假LV成被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 10:38 南方都市報
被判賠償路易威登公司人民幣10萬元 本報訊 (記者 李月剛 通訊員 王創輝 陳娟娟)東莞市石龍鎮一家五星級酒店在店內商鋪中售賣假冒LV系列商品,被LV商標持有人路易威登馬利蒂公司(以下簡稱“路易威登公司”)告上法庭。日前,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該五星級酒店向原告賠償人民幣10萬元。 原告:讓律師在公證下買假貨 經路易威登公司授權,律師黎孟龍、王厚盛于2007年8月29日到位于石龍鎮某五星級酒店大堂內的一家店鋪內購買了印有“LV”商標的手袋2個、銀包2個、皮帶1條、領帶1條、眼鏡1副、鞋1雙,總價為人民幣2150元。這一消費過程均在東莞市公證處公證人員監督下完成,公證人員對所購得物品進行拍照、封存。經法院庭審勘驗,上述購買封存的領帶無制造商名稱及地址、無質量合格標識,以“LOUISVUITTON”文字組成花紋,在其包裝盒、包裝紙及標貼上亦印有“LOUISVUITTON”標識。 路易威登公司隨后以“金某悅公司在其經營的五星級酒店內大量銷售假冒LV商品,侵犯了路易威登公司的專用權”為名將其告上法庭,請求判令其停售侵權商品并賠償50萬元。 酒店:店鋪承租人才是被告 金某悅公司在法庭上辯稱:2004年12月1日,該公司將金某悅大酒店大堂內商場出租給趙某經營,租期為3年。路易威登公司所稱在金某悅公司購買了假冒LV商品,實際是趙某銷售的。金某悅公司認為,由于假冒產品與正品銷售價格的巨大差距,在趙某處購買商品的消費者無非是兩種,“一種是知假買假者,另一種是根本不知道LV是世界品牌的消費者”,所以不存在對路易威登公司的品牌作出負面評價的情況。金某悅公司稱自己作為趙某承租商鋪的出租方,在合同中已經要求趙某不得不合法、不正當經營,“趙某才是真正的被告”。 法院將趙某列為本案被告后,路易威登公司請求判令趙某與金某悅公司連帶承擔上述停止侵權與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法院:判酒店賠償10萬元 法院經審理確認,兩被告的行為已構成了對原告依法享有的注冊商標專有使用許可權的侵犯,并且給原告造成了相應的經濟損失,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判令兩被告在判決生效后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對“LOUISVUITTON”注冊商標享有的專用權,并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