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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張瑋) 昨日,深圳市質監局對深圳生產的配裝眼鏡、鏡架、太陽鏡和鏡片四種產品進行了抽查,共約有一成五眼鏡不合格。其中,鏡架的問題最多,合格率只有七成多,而鏡片則全部合格。
“眼鏡架標志和尺寸不合格的問題比較嚴重,高溫尺寸穩定性、耐疲勞、鼻梁變形和鏡片夾持力等重要的性能指標也有不合格現象。太陽鏡不合格項目為頂焦度沒有達到標準要求。如果頂焦度不合格,會出現眼部不適、頭痛、惡心、頭暈、怕光、復視、間歇性視力模糊和視力下降等癥狀。”該局相關人員說。
該局同時提醒市民,配裝眼鏡必須要選擇獲得生產許可證的配鏡企業(店),取貨后還要保存好合格報告、發票、驗光單,作為眼鏡質量保證的依據。選購太陽鏡則要觀察太陽鏡鏡片是否有凹凸不平或有氣泡,如果有,市民在佩戴時就會產生頭暈等不適反應。“此外,將太陽鏡拿到距眼睛45厘米左右處,透過眼鏡觀察周圍的垂直線和水平線,比如窗戶框或門框等,將眼鏡上下前后移動,如發現有直線歪曲或擺動的情況,說明該鏡片有屈光度變形,為不合格太陽鏡鏡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