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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商揭露經受超市層層盤剝內幕(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 11:48 大眾網-齊魯晚報
這種“固定數量折扣”在其他超市的合同上,說法都不一樣,有的說成是“無條件返利”等,但折扣的百分比都差別不大。 費用走“地下”,不留把柄 “超市什么都拿來收費。當我想知道自己的訂單及產品銷售情況時,要交‘網絡訂貨收貨付款信息費’才能得到信息。”王先生無奈地說。這種信息費又分白銀、黃金和白金客戶,級別越高,得到的信息越詳細,當然,所需交納的費用也越高,費用在營業額的1%左右。 供貨商為了更好地賣自己的產品,有時候會派自己的工作人員進超市去促銷,但進自己的人也要向超市交納管理費,每人800元左右。有些超市服務員的工資也是由供貨商來開支,并不是直接付錢,而是從貨款里按一定的百分比扣除。 “超市在收取這些費用時,會直接從供貨商的賬務中扣除,在結算單上,這些費用稱為‘物業管理費’,把費用收取轉入了‘地下’。”王先生介紹。這樣細細算來,供貨商已經把超市的各種費用都“攬”了過來,使超市再無費用之憂。 盤剝催漲物價,消費者成“冤大頭” 據王先生介紹,他一年的總利潤是20萬元,而在某超市一年就要交各種費用3萬余元,占總利潤的15%。超市從供貨商手中拿走了這么多的費用,而供貨商又怎么來應對這一虧損的問題呢? 王先生先是給記者算了一筆賬:產品生產出來后有個成本價,加上工人的工資、生產設備磨損、運輸等各種費用,當然還有一定的利潤,他需要在產品成本價的基礎上將價格上調25%,而現在超市這一關就盤剝去了很大一部分的利潤,無奈之余,供貨商只得在商品市場價的基礎上再上調15%左右,才能維持公司的正常運營,而這15%只能由消費者來承擔。 也就是說,供貨商所交納的費用又全部轉到了消費者頭上,在這場費用之爭中,消費者才是最終的“冤大頭”。王先生還介紹了這樣一種現象,超市對外基本都聲稱控制物價,不允許供貨商提高商品價格,但照常對供貨商收取各種費用,一些供貨商為了達到提高物價來維護自身利益的目的,經常會聯合起來逼迫超市提高價格。 “當物價上漲時,超市總是對外宣稱,是我們供貨商在私自漲價,其實我們也是受這費用之苦啊,為了維持公司正常運營,我們只得把費用攤到商品上,我們希望超市的費用能夠降下來,減輕我們的負擔,這才能從根本上控制物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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