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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20萬人死于合格藥品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 08:25 信息時報
時報訊 (特派記者 祝勇 王麗鳳 朱小勇 吳瑕) 每年250萬住院病人有藥物不良反應,其中20萬人死于不良反應。昨日,不少在京參加兩會的代表委員們建議,應盡快建立強制性的藥害賠償救濟基金制度。當發生藥害事件時,可從人道主義立場出發,從賠償救濟基金中先行給予賠償,緩解患者的“燃眉之急”。 20萬人/ 年死于不良反應 昨日,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人民醫院副院長王啟儀提案建議,應盡快建立強制性的藥害賠償救濟基金制度。 王啟儀介紹,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有害反應叫不良反應。據統計,我國每年住院病人約5000多萬,以5%比例計算,每年約有250萬住院病人出現藥物不良反應,而死于藥物不良反應的每年約近20萬人。 由于藥品不良反應導致的損害,往往難以找到責任人,原因有以下幾方面:一是患者是遵從醫囑購買、服用藥品,不存在過錯;二是醫生處方的藥物只要用法、用量是正確的,醫生沒過錯;三是藥品生產企業生產的藥品是合格的,藥商如果是合法經營,也都不存在過錯;四是國家有關部門如果在對藥品的審批中不存在違法行為,也就沒有過錯。 建藥品安全突發處理機制 全國人大代表、廣州汽車集團總經理曾慶洪也建議,建立藥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理機制,確保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受害人員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 據他介紹,近年來,食品藥品安全事故依然頻發,危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社會反響強烈。比如,“齊二藥”事件導致多人死亡,“欣弗”劣藥事件導致多人死亡。 王啟儀也表示,假藥、劣質藥傷害病人事件,本不屬于“藥物不良反應”的范疇。但近年來屢屢發生此類事件,受害者得不到應有的賠償,“欣弗”劣藥各地已有受害者81名,其中3人因此失去了生命,患者的經濟損失賠償還遙遙無期。建議將此類事件的處理也納入《藥害賠償法》中,讓受害者先得到一定的賠償金,保證使藥害造成的損傷得到及時的治療,然后再循法律途徑追究相關責任者的責任。 建立救濟賠償基金 王啟儀委員建議,應盡快出臺中國藥害賠償法,盡快建立強制性的藥害賠償救濟基金制度。當發生藥害事件時,可從人道主義立場出發,從賠償救濟基金中先行給予賠償,緩解患者燃眉之急。 基金來源包括三個渠道:一是國家應當責令強制藥品生產企業按藥品年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提取風險金投入藥害基金,二是政府補償:按總體治療費用的一定比例予以支付;三是社會捐助。還應建立藥品不良反應救濟委員會處理藥害的救濟事項。 曾慶洪代表建議,建立藥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理機制,確保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受害人員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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