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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批次蜂蜜產品是糖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 13:33 南方日報
《流通領域蜂產品比較試驗報告》公布 本報訊(記者/杜舜)作為深圳市“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系列活動之一,昨日深圳市消委會公布第一份比較試驗報告———《流通領域蜂產品比較試驗報告》及處理情況,報告表明,抽查的100批次蜂產品合格的僅有66批次,不合格34批次,合格率是66%,其中蜂蜜存在問題較多,以假充真,摻假情況嚴重,有15批次的蜂蜜其實只是糖水,完全無蜂蜜成份。 不合格蜂產品問題主要在蜂蜜 此次比較試驗的樣品由深圳市消委會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在深圳市6個區的零售商場隨機購買,樣品涉及江西、河南、廣西、湖南、廣東等22個省市的75家生產企業100批次的蜂產品,其中蜂蜜80批次、蜂花粉12批次、蜂王漿8批次。基本覆蓋深圳的大、中型連鎖商場、超市及部分藥店,同時基本覆蓋了深圳市場銷售的所有品牌的蜂產品;比較試驗的結果基本反映了目前深圳市場蜂產品真實的質量狀況。 本次比較試驗依據相關國家標準及產品標準的要求,對果糖和葡萄糖含量、蔗糖、鉛、鋅、鐵、六六六、滴滴涕、氟胺氰菊酯、四環素族抗生素殘留量、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等26項指標進行檢測。比較試驗結果內在質量不是很理想:100批次蜂產品合格的僅有66批次,不合格34批次,合格率是66%,其中蜂蜜存在問題較多,80個批次合格的僅為48批次,占60%,以假充真,摻假情況嚴重,有15批次的蜂蜜是以糖水代替,如“綠化園”牌龍眼蜜、“月皇山”牌洋槐蜂蜜。花粉12批次,合格10批次,占83.3%;蜂王漿8批次全部符合標準要求。 65%產品標簽標注不符合要求 除產品質量問題外,此次比較試驗共有65批次產品標簽標注不符合要求,存在的問題表現在食品名稱未采用反映其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質量等級標注錯誤;產品標準號標注錯誤等。不按標準規定標注標簽內容,容易誤導消費者,甚至帶有質量欺詐嫌疑。 此外,抽檢到的部分蜂蜜新鮮度較差。本次比較試驗中,4批次產品的羥甲基糠醛不符合標準要求,4批次產品的淀粉酶活性不達標。本次抽查還有2批次產品衛生指標不合格,其中1批次大腸菌群超標,1批次霉菌總數超標。消費者食用該指標超標的食品,可能引起急性中毒、嘔吐、腹瀉等癥狀。個別產品鐵含量超標。 鏈接 市消委會、工商局啟動“3·15”系列活動 本報訊(記者/杜舜通訊員/熊漢東)“3·15”將至,深圳市消委會、市工商局昨日正式啟動“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系列活動。整個活動圍繞“消費與責任”年主題,以消費者權益服務站為主要載體,以服務站現場活動、維權體驗、專題宣傳、知識競賽以及維權專項活動等豐富多彩、形式創新的系列活動,發動消費者廣泛參與。 據了解,“3·15”期間的現場宣傳活動將以消費者權益服務站現場服務活動為主。消費者權益服務站是政府、企業、消費者共同參與的消保維權“三位一體”平臺。3月15日,全市679家消費者權益服務站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在其經營場所內,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現場活動,為消費者提供便民服務。市消委會、市工商局在福田區設立市消費者權益服務站現場服務活動主會場,各區消委會、各工商分局在轄區內設立1個分會場,屆時,將邀請市、區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參加主、分會場的活動。當天,主會場與分會場通過現場連線由視聽媒體進行轉播,并在電視臺推出“走進服務站、維權在身邊”特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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