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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至凌晨公司不認賬 家樂福員工追討加班費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9日 07:10 北京晨報
稱半數工作日加班數小時 店方表示不接受采訪 苗先生原是家樂福中關村店的一名員工。因合同變更問題,他向公司提出了辭職,但還未辦理離職手續。其間,他多次向單位索要工作四年來的加班費用,但遭拒絕。昨日,該家樂福店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店會和員工積極解決問題,但具體情況“不接受采訪。” 加班至凌晨 公司不認賬 昨日,記者見到了苗先生。據苗先生講,他在家樂福中關村店工作了四年。今年1月,因為單位要更換員工合同等問題,他提出了辭職。“我提出補償我工作期間完成的加班量,但人事部門竟告訴我,未找到我的加班記錄!”苗先生表示,他因此感到“很心寒”。 苗先生說,上班期間,他的工作時間是每天下午兩點半到夜里十一點半,其間有一個小時的休息。“上班、下班都要刷卡,但下班刷卡并不意味著這一天的工作結束了。大多數情況下,還要加班幾個小時,有時甚至是通宵。”據苗先生介紹,通常情況下,加班時間都沒有記錄,更沒有加班補償。 據苗先生估算,在其工作期間內,超過半數的工作日都有加班數小時的經歷,“我提出3萬元以上的加班補償,但遭對方拒絕。” 難忍頻加班 多人辭職 苗先生向記者出示了一沓“夜班加班申請單”的復印件。記者注意到,在每張申請單上都注明了加班的具體日期、時間段,以及加班工作人員的姓名。申請單下方還有處長、保安部經理等店內負責人的簽字。這些申請單日期集中在上兩個月間,每次加班時段都越過了凌晨零點,截止時間在凌晨三四點等,“我在近期才注意保留這些申請單,實際上四年來經常如此。” 記者隨后采訪了曾在該家樂福店工作過的其他幾位基層員工。據他們介紹,工作日加班的情況非常普遍,情況與苗先生所述基本一致,“我們沒有得到任何加班費用。”他們皆表示,加班任務繁重正是自己選擇辭職的重要原因。 各方說法 店方經理 具體情況不接受采訪 記者撥通了家樂福中關村店人事部門的電話,其部門經理表示,單位會和員工積極解決問題,有關單位內部具體情況“不接受采訪”。當記者詢問該店工會電話時,對方表示“不太方便”。 市總工會 調解無果可申請仲裁 記者隨后撥打了北京市總工會的電話,其工作人員表示,苗先生與其原單位的情形已經形成勞動爭議,在基層工會對雙方調解無果的情況下,苗先生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市勞保局 可向勞動部門投訴 記者撥打了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政策咨詢電話12333。據介紹,按照相關規定,勞動者日加班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不得超過3小時。如超時加班而沒得到相應所得,可向所在區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晨報記者 劉奕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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