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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購基金失敗 基民狀告中國銀行被駁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0日 09:56 新京報
清華退休教師因未能證明銀行有錯一審敗訴 本報訊 (記者王殿學)清華大學退休教師王女士從中國銀行清華園支行申購基金,基金分紅前往取款時卻被告知申購沒有成功,王女士隨后向清華園支行索賠2萬元。海淀法院昨日透露,一審駁回了王女士的起訴。 王女士訴稱,去年1月9日,她在清華園支行申購了2萬元的某股票型基金,6月份才知道未申購成功。王女士認為,在當時基金不可能買不上,除非銀行交易系統出現問題,銀行有保證申購成功的義務。王女士隨后提起訴訟,索要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費2萬元。 庭審時,清華園支行稱,王女士填寫申請表后,銀行已將她的申請轉交基金管理人,但未通過審核,2萬元申購款于兩天后退回王女士賬戶。清華園支行認為,銀行只是基金代銷機構,不承擔對交易成功的確認,王女士在申購基金后沒有及時查詢申購結果,造成的后果應自行承擔。 海淀法院調查后發現,王女士申購次日,基金管理人已確認申購失敗。 判決書顯示,清華園支行沒有說明王女士申購失敗的原因。對此,王女士認為清華園支行對申報數據的傳遞及申購資金的劃轉存在瑕疵,而且沒有履行告知義務,但沒有提供證據。 海淀法院一審駁回了王女士的訴訟請求。宣判后,王女士表示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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