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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就餐丟錢包 餐館拒賠引爭議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3日 06:54 京華時報
本報訊 (記者于杰)前天,市民陳女士在朝陽區(qū)安慧里二區(qū)4號樓“重慶劉一手”火鍋亞運村店吃飯時,錢包遭竊。陳女士認為店方未將椅背防盜護罩套上,應對失竊負有一定責任,店方則拒絕賠償。 前天中午12點30分,陳女士和家人在“重慶劉一手”火鍋店吃飯,飯前她把羽絨服脫下搭到椅背上。服務員未將椅背上搭放的防盜護罩套上。結賬時,陳女士發(fā)現(xiàn)放在羽絨服口袋中的錢包和手機不見了,總計損失2000多元。 “重慶劉一手”亞運村店經理萬青證實了陳女士的說法。萬青說由于客人錢物丟失和他們的服務不到位有關,他們愿意為陳女士免去159元餐費。陳女士并不認可這個賠償數額,“餐桌上未放置提醒注意防盜的警示牌,衣服沒有罩上,店方完全沒有盡到義務”。 中消協(xié)法律顧問、律師邱寶昌認為,消費者在飯館、餐廳用餐時有義務照管好個人財物,店方也有在合理限定范圍內對消費者及其個人財物履行安全保護的義務,因店方未盡到相應義務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店方要承擔賠償責任。 據了解,此案已移交朝陽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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