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萬元的房子逾期交付 工商調解業主索賠成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 14:00 浙江市場導報
金小林 近日,上海的宋先生拿著一張購房合同,一臉無奈地來到嘉興市秀洲區工商部門,請求工商部門幫忙維護自己的權益。 原來,早在2005年10月22號,宋先生與嘉興某房地產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花74萬余元購買了該公司的商品房。雙方在合同上約定2006年6月30日之前房子要交付使用,隨后宋先生分幾次支付了34萬多元的購房款。但直到今年4月份,由于種種原因房子始終未能按時交付,隨后,宋先生發函至房產公司提出賠償要求:要求按照投入資金的30%進行賠償,房產公司未同意宋先生的這一要求。與公司交涉未果后,宋先生只能到工商部門來求助。 工商部門及時與房產公司取得了聯系,確定房產公司確有違約行為。由于涉及房產,金額較大,工商人員決定召集當事雙方,當面進行調解。但宋先生平時在上海工作,只有周末才能抽空到嘉興。為了能將雙方聚集到一起,爭取調解成功,工商工作人員放棄周末休息時間,召集雙方進行調解。 在工商人員耐心地調解下,最終雙方達成一份補充協議:交房時間定在2008年3月31日,房產公司按宋先生已付房款的15%進行賠償。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