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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洋微波爐從毒害門到公告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7日 11:46 時代商報
三洋微波爐從“毒害門”到“公告門” 11月中旬,北京工商局公布電子產品污染物監測結果,“三洋”微波爐有一種型號為EM-2010EB1的產品因不符合我國《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而被北京市工商局責令退出北京市場。這種有關電子產品污染物的檢測在全國尚屬首次。隨后,全國媒體對此爭相報道,而三洋微波爐方面作出的“強硬”回應,更吸引了更多的消費者來關注這場從“毒害門”到“公告門”的事件。 新聞回放 “毒害門”事件來源 北京某媒體在一篇接續報道中稱:檢測發現,三洋微波爐中部分零部件重金屬鉛(Pb)超標。監測人員在三洋微波爐(型號EM-2010EB1)中電源線外皮、按鍵板上變壓器內的白色塑膠、線路板上等多處發現含有超過標準限量30倍要求的鉛,而這些材質在目前技術和經濟條件下是完全可以找到替代材料的。這些超標的電子電器產品廢棄后會對環境和人體造成極大的污染和危害。此外,“三洋”微波爐還發現阻燃劑多溴聯苯醚超標。標準中明確規定,所添加的阻燃劑多溴聯苯醚含量不能超過1000ppm。本次抽查產品中三洋微波爐EM-2010EB1電源線的硬塑料中、按鍵板的變壓器內的灰色塑、內殼海綿等處添加了超過標準限量要求的阻燃劑多溴聯苯醚,如果在廢棄過程中回收不當,不完全燃燒情況下會產生大量劇毒氣體,嚴重影響生存環境和健康。 由此,三洋微波爐“毒害門”事件升級,全國各地媒體紛紛投入大量關注目光。 企業回應 直指媒體報道失實 在沉默三天后,三洋微波爐方面以具法律效應的公告回應稱,“公司生產的三洋牌微波爐通過3C認證,無任何危害,消費者完全可以放心使用。”至于各地工商部門的查處,三洋公關一方面急赴各地滅火,“我們理解和尊重對方”,另一方面又向媒體抱怨稱,“有毒的又不止我們一家,為何拿我們說事?”在長達1600多字的法律公告中,除了寥寥幾句堅稱“產品無害,只是忘貼標簽”的小過錯外,三洋通篇都在強調媒體對此事的報道嚴重失實、誤導消費者,指責媒體報道使公司和經銷商的聲譽受損,“在消費者中引起了不必要的恐慌”。于是,接踵而來的是媒體及大眾的評論——如此認錯態度,無異于讓尚未走出“毒害門”的三洋再度跌入“公告門”,其誠信態度或許比產品品質更讓消費者失望。 本地調查 沈陽依舊談“毒”色變 三洋這款型號為EM-2010EB1的問題微波爐在沈陽是否有售,情況如何呢?11月26日下午,記者來到沈陽幾大家電賣場進行采訪。盡管已有三洋微波爐的“強硬及嚴謹”的公告在前,不過,對于記者問起的這一型號,銷售人員都小心翼翼地表示:“是說被報道有毒的那個嗎?”隨即回避道:“別看這擺著的有(該問題型號的),其實現在就剩樣機了,沒有貨,早就下架了。” 另一家電賣場負責人則跟本報記者強調說:“那屬于老型號,我們早就不經營了!”接著一促銷員又肯定地說:“沈陽地區找不到那款在賣。”對于其他型號的新品三洋微波爐在沈陽的銷量,該負責人透露說:“一般,相比而言,可能因為它價位挺高的。” 隨后記者采訪了幾位正在商場挑選微波爐的消費者,對于三洋問題微波爐的看法,一部分消費者表示并不知情;而另一部分消費者表示,三洋微波爐價位較高,即使沒有此事件的發生也不會考慮購買,只有少數消費者有購買的傾向。 三洋善后 有條件接受退貨 如果已購買了三洋EM-2010EB1型號微波爐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嗎?上周,記者撥通了三洋電器的電話,在得知記者來意后,一女士回答說:“對。我們這里就負責接待(處理)這個事情。”她直截了當地說:“我們建議(消費者)不用退貨,有很多家媒體已經報道此問題微波爐只是存在標識問題,消費者可以放心購買和使用三洋產品。說該款產品有‘毒’,那是偏離了事實,而關于三洋微波爐可能致癌的新聞純屬誤解!” “據說,北京等其他城市已開始接受退貨了,沈陽地區會否有此舉?”對于記者的再次提問,該女士表示:“如果沈陽有消費者硬要退貨的話,我們也接受。不過,要2007年3月1日以后出廠的且無RoHS標識的該型號微波爐才可以退貨。”記者追問退貨渠道時,她有些不耐煩地說,“可以與遼寧沈陽辦事處聯系,或者統一撥打全國服務電話直接聯系我們,登記后,我們會統一給辦理的。” 記者 孟園園 實習生 劉冠廷 [相關鏈接] 什么是RoHS標識 2007年3月1日,China RoHS即中國《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幾萬種整機、元器件、原材料將受到影響,其中包括了車載雷達、通信設備、手機、電視機、計算機、音響、DVD、半導體、集成電路、醫療電子設備、電池、微波爐、電磁爐等多個行業的產品。眾所周知,中國在全球電子信息產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因此該法規的實施可能給全球電子制造業帶來一場真正意義上的“綠色”革命。就當前歐盟在RoHS實施中所獲得的經驗來看,這場“綠色革命”將給成千上萬的生產商、銷售商、進出口商帶來新的挑戰。 正式施行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規定,在中國境內生產和銷售的電子電器產品必須依照相應要求標明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名稱和含量、環保使用期限、可否回收利用及包裝物材料名稱。此番被北京工商局勒令退市的三洋牌微波爐EM-2010EB1等商品,就在于未對超標的重金屬鉛、多溴聯苯醚以及六價鉻等有害物質進行明確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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