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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吃火鍋被燙傷獲千元賠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8日 14:50 京華時報
索取高額誤工費 法院認為其無固定收入不予支持 本報訊 (記者劉杰)律師王某在吃火鍋時被濺出的湯水燙傷左大腿,向餐廳索賠2.7萬元的誤工費,但餐廳認為是他自己不慎導致的,拒絕支付。近日,朝陽法院判決餐廳支付1114元的賠償。 王某稱,自己和朋友于2007年6月15日到北京旺香苑美食廣場就餐。吃飯時火鍋鍋蓋突然迸開,鍋內湯水濺出,自己左大腿被燙傷。王某稱,旺香苑美食廣場在支付了醫藥費和交通費后,以剛開業沒錢為由拒絕支付其治療期間的誤工費。 北京旺香苑美食廣場的代理人表示,王某燙傷是因為自己掀開火鍋鍋蓋所致,事前餐廳服務人員已經對王某進行了提醒。 法院認為,旺香苑美食廣場在王某被燙傷一事中應負責任,但是由于律師一職并非有固定收入者,因此按照北京市平均在崗人員工資標準判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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