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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無煙鍋虛假宣傳 法院判雙倍退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 14:46 揚子晚報
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獲悉,省內首例“鍋王無煙鍋”涉嫌虛假宣傳而引起的財產損害賠償案,已在該院審結,法院一審判處“鍋王無煙鍋”銷售商鎮江新區某購物中心以虛假宣傳方式銷售商品,構成了對消費者的欺詐,除退還原告魏某價款599元,并處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99元,共計1198元。 今年春節,魏某在該市新區某購物中心以599元購買了一只“鍋王無煙鍋”,但用下來的結果,令魏某大失所望:此鍋并沒有廣告宣傳中所描述的“不產生油煙”、“不粘不出現煎焦”的功能。 3月下旬,魏某從媒體上得知“鍋王無煙鍋”涉嫌虛假宣傳,于是找到銷售該產品的購物中心要求賠償1198元,但該中心認為自己也是受害者。雙方協商不成,魏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興 園 萬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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