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南京樓市告別09年最后的瘋狂,開始逐步趨向平穩。然而,對住房有著“剛性需求”的人群卻沒有減退購房的熱情,結束了短暫的觀望之后,開始準備下手。我愛我家二手房交易數據顯示:隨著樓市投資客的撤退,南京以自住為主的中小戶型需求正日益顯示出其強勁的一面。2010年1月份,90平米以下小戶型二手房交易量占總量的78%。而以往僅63%。
專家提醒,每年年底,都會有不少問題房源與中介聯手造假拋售。對此,不論是買家還是賣家都要尋找正規誠信的中介公司,不要為了節約稅費在房屋情況都沒全面了解清楚的情況下而急于下單。
案例一:
無法過戶的單位房
古先生本月購買了一套本市一所大學校園內的二手房,簽合同之前,古先生認真查看了房子的各方面,特別將房產證的產權號到交易中心核對了,于是放心地簽下了購買合同并交納了一半的房款。但在過戶中,工作人員告訴他,這套房子本身沒有問題,但由于當時修建是校方分給職工的,雖然房產證都辦理了,但仍需校方多個部門簽字允許后方可買賣。辦理手續時,校方工作人員卻告訴他們,房子確實可以買賣,但因種種原因無法提供過戶的條件,買賣后的水電物管等費用還是掛在原業主頭上。校方還告訴古先生該校出售了不少這樣的房子,購買的都是考慮孩子將來讀書方便準備的,加之價格比校外便宜,于是,這些出售的房子只需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證明該房已歸屬買方即可以,將來同樣可以買賣。古先生商量退房,得到的是如果單方退房,要扣房款的20%,并提醒合同上簽著字呢。無奈,古先生只好選擇使用公證的方式。
提醒:90年代的單位房出售不在少數,大多數單位房和商品房一樣自由交易,但個別單位房確實存在歷史遺留問題,買房者在購買這類房子時不僅要了解清楚房源的雙證還要看能否過戶到自己的名下。
案例二:
被忽悠的門面房
去年9月份,劉女士看到一家中介公司登的房源信息中,有一套位于新街口的店鋪,根據信息中的描述,該房源是“沿街旺鋪”,面積約50多平方米,層高較高,可分隔為上下兩層,并且特別注明為“兩個開間”。劉女士很快跟這家中介公司取得聯系。現場看房時,經紀人表示房東不在南京,手里又沒有房子的鑰匙,只能在門口打量幾眼。當時劉女士發現,從門面的梁柱來看,這套房子應該是單開間的。但經紀人一再肯定是雙開間。當劉女士提出等房東過來的時候好好再看一下房子的時候,經紀人表示現在想買這套房子的客戶很多,并一再表示房子肯定是雙開間,告誡劉女士門面房非常難找,如果她不交定金很快就有其他人買了,可以先交定金1.5萬,如果成交了充抵房款,如果不成交可以全額退還。劉女士想想自己也沒什么損失,于是交了“定金”。過了幾天,中介通知她可以去現場看房,劉女士進房發現根本就是單開間。經紀人表示房東報的就是雙開間,劉女士當即決定退房。經紀人翻臉了,怎么都不肯退還1.5萬元定金。
提醒:不實房源是房東和中介為更快成交慣用的招數。以前比較常見的是拋出虛假低價房源做誘餌,對于購買者來說,無論是商業用房還是住房,都要實地勘察,不能只聽中介的口頭保證,更不能輕信中介的逼單說辭。
案例三:
設“套套”的獨家代理
張女士的房子位于龍江小區,多層帶屋頂花園,是非常搶手的房源,當她打算出售時,曾經有不少中介公司找上門來要求獨家代理她的房子。其中一家中介公司開出的條件是:1月前以商定的價格幫張女士賣掉這套房子,如果到時候沒有賣出去,中介方面將支付給張女士3000元的賠付金;如果期間張女士將房源掛到別的中介公司或者擅自賣房,則要賠付中介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中介一再強調不能在多家中介掛牌。張女士想了想,簽了協議。
結果,張女士的房子一直沒有賣掉。眼看1月下旬了,張女士的電話忽然多了起來。一位女客戶對張女士說,自己很喜歡這套房子,只要價格便宜一點就準備下單。張女士告訴這位客戶自己的房子已經委托給中介公司獨家代理了,如果她真想買,可以到該中介一起談。那位客戶堅持要跟張女士私下里交易,并急著要簽意向書。張女士說從來沒遇到這么誠心的客戶。在限期的最后幾天,這位客戶每天都會打好幾個電話過來,表示要下單簽意向書。等到房子獨家代理到期時,中介竟然以各種理由來推脫責任不予支付違約金。林炎
提醒:以前為了營造房子熱賣的假象,一些中介公司會叫上很多“房托”一起去托市,現在竟然冒出來偽裝買主的“托兒”?磥,不僅買房者要處處小心,賣家也要練就火眼金睛,選對中介的同時也要合理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