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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小心黑中介違規操作四大陷阱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 09:16 南海網-海南日報
本報海口1月20日訊 (記者鄧建華) 二手房在海口等地逐漸升溫,成為越來越多人士安家置業的重要選擇。但許多市民對其交易中存在的所謂“暗箱操作”還不是很清楚,往往稀里糊涂地上當受騙,被某些不法“黑中介”鉆了空子,蒙受重大損失。省房協有關負責人日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向記者解析了“黑中介”違規操作的四大手段。 陷阱一: 全額房款現金收房 “現金全款收房”是“黑中介”賺取不法收入最主要也是利潤最大的一種方式。現金全數到賬后,業主出于對中介公司的信任大多就很痛快的把房產證交給中介。這當中基本還未完成過戶手續,不法中介利用握在手中的房產證不是高價轉賣就是抵押變現,更危險的是個別不法中介甚至有卷款潛逃的可能性。一旦出現類似情形,業主的損失將會非常的大。最近以來,深圳、上海等地就屢次發生中介卷款潛逃事件。省房協有關負責人提醒,中介公司應該只以中介形式出現,不允許有“現金收房”業務。按國家規定,中介最終只能收取最多2.5%的傭金,是純粹的中間方。業主不要輕易把房屋產權證交給中介,一般到過戶時才將原件連同其他材料一起遞交到房屋交易所。 陷阱二: 擅自挪用房款投資 許多不法中介公司充分利用房屋買賣資金由自己托管的便利,擅自挪用房屋資金進行其他的投資,如股票、期貨、基金等短期投資,有的甚至存在銀行吃利息,以期讓這些賬上的錢流動起來賺取大筆灰色收入。實際上,由銀行進行交易資金監管的運作模式已推出許久,收費標準為監管額度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之間。省房協有關人士提醒,消費者不要因為不愿支付監管費而放棄進行銀行資金監管。大筆交易資金由銀行全權負責監管是最為穩妥的辦法,雖然要交付一些監管費,但安全系數高了很多。 陷阱三: 傭金打折障眼法 “購房傭金打折”的口號往往是一些中介公司打出的吸引客戶的促銷手段,實則內里大藏玄機,這樣的幌子背后隱藏的往往是不法中介大吃差價的行徑。中介的利潤來源應全部來自于傭金,相關規定也明確要求中介公司絕不允許吃差價,買賣雙方在交易時必須見面。在海口某媒體工作的陳女士就曾遭遇過中介賺差價的事,委托的中介加價7萬元出售,所得居然獨吞。中介公司關于“供需見面、透明交易、簽三方約、不吃差價”,不能僅停留在口頭和紙張上。 陷阱四: 霸王條款藏深處 一些不良中介在與業主簽訂代理或買賣合同時,有意在隱蔽處設置些不合理條款,不然就僅規定業主該負的責任,而對中介公司應當擔負的責任采取模糊化處理甚至是“避而不談”的辦法。 除了普通意義上的 “陷阱”外,一些不良中介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還深藏著如下“貓膩”,比如沉淀現金流,讓買房人的定金或者首付款或者全款盡可能長時間停留在中介公司的賬面上,中介公司利用這些錢再去收購其他的房屋或者從事其他的活動。為延長期間,中介公司會找各種借口延長過戶時間,實際上中介公司是把證件壓在自己公司沒有遞給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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