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廖愛玲)“貨經售出概不退換”、“本店擁有最終解釋權”,日常消費中有不少這樣的“霸王條款”。從即日起到5月1日,市消協向社會征集各種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霸王條款”及其相關案例。
“霸王條款”,是指一些經營者單方制定的逃避自身法定義務、免除自身法定責任、排除消費者合法權利或加重消費者責任的不平等的格式條款。
市消協指出,“霸王條款”已成為束縛消費者依法維權的障礙之一,它之所以遭到消費者的痛恨,是因為個別商家利用自己的強勢地位和信息不對稱、供求關系不平衡等優越條件,將不平等的消費條款強加給消費者,使處于弱勢地位的消費者群體只能自認倒霉,花了冤枉錢還受窩囊氣。“霸王條款”橫行,因為使用成本很低,部分經營者把“霸王條款”寫入格式合同,已是一個潛規則。
對消費者提供的霸王條款,市消協將邀請專家、學者和有關部門及消費者進行點評,點評結果將向社會公布。
消費者可通過3種方式向市消協提供:市消協咨詢投訴電話96315;郵件發至BCA315@sina.com;信件郵寄地址:宣武蓮花池東路102號,天蓮大廈316室,郵編100055(信件封面注明“霸王條款征集”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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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前本報征集霸王條款
從即日起到3月13日,本報也向您專門征集“霸王條款”。您在商場、通信、銀行、餐飲、保險、交通等各個消費領域看到的、遇到的任何您認為屬于不公平的規定,都可以向我們反饋。本報記者將為您記錄事實,并尋求維權專家、消協、政府部門的解答。本報將與您共同消減這些“霸王條款”的“霸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