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濟南5月14日電(記者袁軍寶)北京、上海、浙江、江蘇等多省市上周同時召開階梯電價實施方案聽證會,至此全國已有16個省份舉行了階梯電價聽證會,聽證會上電價“只漲不降”,家庭、城鄉等差別化因素未充分考慮,電費增加用途還不明晰等問題,成為聽證代表爭議的焦點。
首先,階梯電價本意是為引導人們節約用電,以價格杠桿對高用電進行“懲罰”,因此對于那些普通家庭來說就不應該在“被漲價”之列,階梯電價方案首先要確!暗谝粰n按照80%覆蓋率比例確定電量標準”。
但從目前的方案來看,各地確定的標準是否符合這一條件仍不十分明確,有部分聽證代表表示自己的抽樣調查說明第一檔電量偏低。為提高聽證方案的“可信度”,公布具體測算方法、公式與居民用電等數據十分必要。
其次,聽證方案“一刀切”的現象嚴重。大多省份并沒有考慮城鄉用電量的差別,也沒有參照家庭人數的多少,而是以家庭為單位制定統一的用電量標準。然而,每個家庭的人數并不一致,特別是幾代人擠在一套房子里的較低收入家庭很可能會面臨“被漲價”的問題。此外,許多省份沒有考慮到季節性的用電差別,全國許多地方居民在夏季、冬季用電高峰,用電量要比平均數大得多,這種“差異化”需求不應被忽略。
第三,電價漲價后的用途應更明晰。雖然許多聽證方案指出“一部分用于補貼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免費電量電費;另一部分用于彌補發電企業燃料成本上漲、燃煤機組脫硫等環保成本的支出,以及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居民用戶電表改造支出!钡@些電費的用途到底如何,怎樣監督,都應該有本“明白賬”。
實行階梯電價的初衷值得肯定,但用電關系到民生,不能因為怕麻煩,而忽略了細節,否則“被增加”的不僅是電價,還有人們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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