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打印對賬單重置密碼等銀行7項服務不得收費
■新快報記者 羅率
昨日,據中廣網報道,針對目前商業銀行各項服務費上漲的現象,中國銀監會和國家發改委上周五(8月6日)共同研究起草了新《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對打印對賬單、查詢服務、重置密碼等服務不得收取任何費用,該《征求意見稿》目前已經下發到各地銀監局、各地方物價局、銀行業協會以及各商業銀行。
昨晚,銀監會有關人士向記者透露,“上周確實簽了一個文件”。
穗各銀行7項服務5項收費
據悉,《征求意見稿》規定,商業銀行對客戶提供以下7項服務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包括:同行個人儲蓄賬戶的開立和撤銷;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撤銷;同城同行存款、取款、轉賬業務;無論以電子形式還是紙制形式,銀行提供的不超過1年的本行對賬單服務不得收費;通過銀行柜臺、ATM、電子銀行等提供的境內本行查詢服務也不可以收費;通過POS、ATM或者轉賬電話提供的境內跨行查詢服務;密碼重置服務相關費用納入賬戶、密碼、電子證書等掛失費處理,不得單獨收費。
《征求意見稿》還規定,商業銀行應對有些賬戶免收年費和小額賬戶管理費,商業銀行對同一賬戶不得同時收取年費和小額賬戶管理費。此外,《征求意見稿》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代收水、電、燃氣、電話、有線電視等費用以及代付工資、社會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等代收代付業務,應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收取手續費,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收取費用。
據記者了解,在廣州各家銀行,《征求意見稿》中規定的7項不得收費的項目中有多項目前是收費的,比如打印對賬單、重置密碼、跨行查詢等,有的單項收費達到了10元,而同城同行存款、取款、轉賬業務及銀行柜臺、ATM、電子銀行等提供的境內本行查詢服務則普遍免費(見表)。
搞收費服務需提前5月公告
《征求意見稿》中還規定,商業銀行在執行相關服務價格前,應至少提前5個月在相關營業場所顯著位置、主要媒體和商業銀行網站進行公告,使客戶享有獲得價格信息和自主選擇服務的權利。客戶在使用服務前明確表示不接受相關服務價格的,商業銀行應及時終止相關服務,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客戶接受服務。對于在同一銀行開立多個賬戶的客戶,商業銀行在開立賬戶時,應明確告知年費、賬戶管理費、小額賬戶管理費等服務價格信息,并可采用柜臺工作人員提醒、網站公告、電子銀行操作界面提醒、對賬單標注等多種方式向客戶進行提示。
國家發改委的相關負責人對媒體表示,對商業銀行有關服務收費要進行比較全面和系統的規范。據了解,此次下發的《征求意見稿》還需廣泛征求包括消費者在內的各方人士的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
銀行稱還沒看到具體文件
昨日,廣東一些銀行的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之前根據銀監會的要求,各商業銀行已對各種收費項目進行了自查,雖然其中有些服務費用確實出現上漲的現象,但在執行前都已申報相關部門并獲得審批,因此沒有不合規的現象,只能說是“合法不合理”。對于該《征求意見稿》,受訪人士則表示還沒有看到具體的文件。
一位銀行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今年來各商業銀行都面臨著提高中間業務收入的任務,由于信貸額度有限,為了完成盈利持續增長的目標,只能夠在提高中間業務收入上下工夫。對于不占據銀行資產又能夠提高收益的服務收入,各銀行都下達了一定的指標和任務,為了完成任務,銀行提高了屬于中間業務收入的各項服務費價格就在所難免。
《征求意見稿》規定不得收費的7項服務
1.同行個人儲蓄賬戶的開立和撤銷;
2.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撤銷;
3.同城同行存款、取款、轉賬業務;
4.提供不超過1年的本行對賬單服務;
5.柜臺、ATM、電子銀行等境內本行查詢;
6.POS、ATM機或轉賬電話境內跨行查詢;
7.密碼重置服務相關費用納入賬戶、密碼、電子證書等掛失費處理,不得單獨收費。
目前7項服務廣州各銀行收費情況
服務項目 是否收費
個人儲蓄賬戶的開立和撤銷 是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撤銷 是
同城同行存款、取款、轉賬業務 否
銀行打印本行對賬單服務 是
銀行柜臺、ATM、電子銀行等提供的境內本行查詢服務 否
通過POS、ATM或者轉賬電話提供的境內跨行查詢服務 是
密碼重置服務、相關費用納入賬戶、密碼、電子證書等掛失服務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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