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記者 周達標 實習生 高潮 通訊員 左宜弘)嬰兒奶粉不標注主要營養成分和含量將受罰。記者昨日從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了解到,從今年6月1日開始,質監部門將執行新的《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生產加工的食品如標識內容和形式不符合新規定將受到處罰。
修訂后的《食品標識管理規定》對不少原規定都作了修改,并且增加一款:“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識還應當標注主要營養成分及含量”,也就是說在嬰兒配方奶粉必須標注主要營養成分及含量,對于違反規定者質監部門將視情節予以處罰。
鑒于部分食品生產者尚有一定數量的符合原規定要求的食品包裝庫存,為節約資源、避免和減少浪費,去年10月國家質檢總局決定:食品生產者在2010年6月1日前生產加工的食品可以繼續使用符合原規定要求的原有標識包裝,也可以在銷售單元中通過加貼標簽、另附補充說明等形式完善原有標識中有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