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記者 耿彩琴) 工行自上月22日率先取消信用卡全額罰息的規定之后,目前并未有銀行明確宣布跟進,不過,目前市場上也有“變通”方法。北京銀行信用卡中心負責人士昨天表示,該行規定了10元錢的“零頭”標準——假如持卡人刷卡消費金額未還的部分在10元以內,銀行會視作“還清”,這樣可以避免因10元以下的零頭而給持卡人帶來較高的罰息,而10元以內的未還部分將滾入下期賬單中。
信用卡全額罰息之所以引人關注,主要是因為經常有持卡人表示自己把信用卡賬單上的大頭兒金額都還了,卻因為不小心剩下幾元錢的零頭沒有還清,被銀行以全部賬單金額收取利息。曾經有客戶因為當月少還了2毛4分錢,卻欠下853.9元利息。
目前多家銀行的信用卡章程都規定,持卡人沒有在到期還款日前全額還款,就不能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銀行會對持卡人的所有交易金額從記賬日起按每天萬分之五的利率收取利息,直到還款日止。
在工行修改了上述章程之后,目前并未有一家銀行表示跟進此項措施。
不少持卡人將信用卡全額罰息視為“霸王條款”,但曾有銀行表示,這是國際慣例。昨天萬事達卡國際組織執行副總裁馮煒權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以美國為例,由于銀行眾多,很難對有多少銀行采取全額罰息給一個明確的答復。在他看來,是否采取全額罰息的關鍵是銀行自身在信用卡業務上的利潤和成本情況。
還有銀行人士表示不取消全額罰息是因為數據“系統”設計的問題。而據記者了解,在北京銀行之前,建行也曾明確宣布修改信用卡參數,對于該行雙幣種貸記卡持卡人,如果人民幣賬戶內有10元之內的零頭沒有還清,銀行在參數設置中視同還清。對于美元賬戶內,1美元之內的費用未還清,也視為還清,而不收取相應的滯納金及萬分之五的日息?磥,“系統”并不是銀行不愿意修改全額罰息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