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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劉曉星、練情情)今日,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將向齊二藥受害者及其家屬交付民事賠償執行款項,這場歷時近兩年的中國產品質量侵權訴訟第一案終于落下帷幕。數名原告的代理律師陳北元呼吁,應設立藥害事件的公共賠償基金。
陳北元說,就藥害領域而言,應設立藥害事件公共賠償基金,由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繳納一定的藥品質量風險金作為發生藥品質量事件中受害人的緊急醫療救助資金,以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同時可以用于支付藥廠破產后對受害人的賠償金,并在一定程度化解醫院對藥品責任的抵觸。更重要的是只有通過這種倒逼的方式,才能在醫改困局中讓醫院對藥廠的藥品監督發揮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