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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琳·迪翁等名人曾在此瘋狂購物 當事人因售假曾三度被罰
李東
晨報記者 李東華
近日,路易威登馬利蒂(Louisvuitton Malletier)公司以侵犯商標專用權,對一銷售仿冒名牌商品(通稱A貨)店所屬的上海仲雯貿易有限公司及公司負責人林某、吳某提起訴訟,索賠100萬元人民幣。原計劃昨天在一中院開庭審理該案,后因故推遲。 LV公司此次起訴的售假店,正是此前國際知名歌星席琳·迪翁與8名外籍保鏢等人一同光顧的小店,當時買了9大編織袋的仿冒名牌商品。
記者還獲悉,去年12月,林某及吳某曾因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而獲刑。
陜西南路附近售假者眾
昨天下午,記者再次來到陜西南路232弄,還未進弄堂就被數名小販圍住,那些人手中拿著印有各款名牌包和手表的彩色紙板,小聲問:“包要嗎?手表要嗎? ”記者未予理睬,直奔1號門,只見大門緊閉,窗戶拉著簾布,敲門也沒人回應。跟上來的小販以為記者是該店的熟客,馬上說:“這家店已經關門幾個月了,買東西可以到別的店去!
看到記者似乎有興趣,一名婦女拉著記者穿過一條小弄堂,來到一處居民樓。記者正準備進門,就見2名外國游客從里面走出,每人手中拿著一個鼓鼓的編織袋。
記者走進這間大約20平方米的房間,瞧見地上堆滿了各式各樣的假名牌包,停留片刻走出房間,又立即被門口數名候著的小販邀請到另外幾家店看看,被記者一一回絕。
曾三度售假,終獲拘役
被巨星光顧的這家小店名為上海仲雯貿易有限公司,是林某和吳某二人所開。記者獲悉,去年12月,他倆曾因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徐匯法院判處拘役5個月,各處罰金3萬元,仲雯公司被處罰金5萬元。該案判決書上顯示,2002年12月、2004年6月、2007年5月,仲雯公司先后3次因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罰,此后該公司仍繼續從事假冒商品銷售。
去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在陜西南路232弄1號、2號仲雯公司的駐所查獲假冒“LV”商標的皮包、皮夾、手機套等合計55件。同時,還扣押了假冒 CHANEL、GUCCI、ROLEX等國際知名商標的皮包、手表共計251件,價值達122萬余元。
對百萬索賠不置可否
仲雯公司售假一事曝光后,LV公司獲知該店出售假冒LV產品,遂將仲雯公司及公司2名負責人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權行為,并提出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100萬元。LV公司在起訴書中稱,公司的商標多次被列入《涉外商標保護聯系名錄》,在國際上知名度很高,對方從2001年以來對LV的商標專用權屢次侵犯,而且在執法機關多次查處后沒有悔改,其主觀侵權惡劣,使得LV公司名譽及經濟蒙受巨大損失。
該案原計劃昨天上午9點在一中院審理,后因故推遲。幾經周折,昨天下午記者聯系到仲雯公司的負責人林先生。林先生說,仲雯公司在之前的經營中,由于法律意識淡薄,確實存在侵權行為,并表示在以后的經營中堅決杜絕此類情況的再次發生。當記者問道:“你認為LV公司索賠100萬元是否合理?”林先生沒正面回答,只表示目前此案正由律師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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