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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訊 3月2日上午,國新辦就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的有關情況舉行發布會。衛生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就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的有關情況答記者問。以下為實錄:
陳文俊:
謝謝陳部長,下面歡迎各位提問。在提問之前,請大家通報一下自己所代表的新聞機構。
法制晚報記者:
在去年的三聚氰胺事件之后,又有報道說惠氏奶粉含有三聚氰胺,質檢部門也進行了辟謠,但是媒體依舊有疑問。我想請問一下,政府作為一個中立機構,其公信力受到了質疑,而《食品安全法》實施之后會不會有所改變?
第二個問題,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蒙牛特侖蘇添加OMP是違法行為,現在蒙牛沒有召回,那在《食品安全法》實施后企業應該做什么?三鹿事件中,蒙牛奶制品中也發現有三聚氰胺,蒙牛受到了什么樣的懲罰?
李元平:
目前已知可以導致嬰幼兒結石的主要原因是三聚氰胺。質檢系統做了大量的工作,加強對奶制品三聚氰胺的檢查。我們對9月14號以后生產的奶制品,包括多美滋、惠氏持續跟蹤監測,共監測了37000多個樣本,先后5次發布信息,所有抽查到的奶制品,檢驗結果都符合三聚氰胺臨時管理限量值的規定。
第二,我們配合有關部門對9月14日前生產的乳制品開展了全面清查,確認符合三聚氰胺臨時理限量管值的規定,并且加貼專門標識以后才能銷售。對于上市的乳制品,各地質檢機構專門抽查了6500多個批次樣本,也都符合三聚氰胺臨時管理限量值的規定。
第三,我們加強促進檢驗檢疫的把關,對進出口的乳制品和相關產品,包括多美滋和惠氏等品牌進行批批的三聚氰胺檢測,包括對9月14日進口的奶制品的留樣進行了三聚氰胺檢測,檢測結果都符合規定。
今后,質檢部門將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在全面加強乳制品生產加工環節和進出口環節質量安全監管的基礎上,繼續加強三聚氰胺的監督檢查。如果有關部門經過調查和風險評估,認為含有三聚氰胺之外的其他物質可以導致嬰幼兒結石,質檢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在生產加工環節和進出口環節立即采取措施,以維護消費者安全。
陳嘯宏:
我再做一點兒補充。剛才法制晚報的朋友提了幾個問題,其中關于惠氏、多美滋等品牌的奶粉,剛才李元平先生也介紹了一些情況。對此,我向大家表個態,第一,中國政府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群眾關心、反映的問題,現在正在進行認真的調查,包括剛才質檢總局的李元平先生講了已經做的工作。我們會非常認真、科學嚴謹地進行調查。只要我們有了明確的調查結果,我們會及時地向媒體、向社會公布。
你還問到一個問題,新的《食品安全法》公布并于6月1日施行以后,是否會對我國的食品安全水平有一個提高和促進。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各有關部門非常有信心,目前從各界反映的情況看,社會也是有信心的。這部法律是四次審議通過的,可見對于它的重視程度不同一般。28日通過的法律,今天我們各有關部門就和媒體溝通情況。對于貫徹好這部法律,我們在座的各個部門是有信心的。
你剛才還提到蒙牛的OMP問題,我想從兩個層面來回答這個問題。蒙牛在銷售的產品中已經添加OMP,有的群眾也食用了這類產品,大家關心食用OMP后對健康有什么影響,我從這個角度來做一個說明。目前,專家認為,根據企業聲稱的OMP的成份和現在質檢部門查到的成份,現在來看,OMP是安全的,不會引起健康上的影響,這個情況在前些日子的新聞發布中已經介紹過了。
另一個層面是,添加OMP合法嗎?OMP不屬于中國已經批準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也不屬于應當申報的新資源食品的范圍。那么它是一種還沒有納入中國現行食品衛生標準管理的一種食品原料。但它是作為食品原料進口的。根據這樣的情況,蒙牛公司進口這個原料,作為食品原料來使用,應該依照以前《食品衛生法》第30條的有關規定,要提供出口國出口地區的衛生部門或有關組織出具的衛生評價資料,要經口岸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的審查檢驗,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準。顯然,蒙牛公司沒有做到。新的《食品安全法》第63條和44條也有明確規定。
剛才你還問到6月1日這部法律實施之前要做什么事兒。有幾個層次,第一要認真學習和宣傳這部法律,讓全社會包括政府部門和企業、消費者都知道這部法律,認真學習這部法律;第二要做好法律執行前的準備工作。這部法律規定了中國食品安全的監管體制,國務院要成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要分段管理,依法嚴格地進行監管。同時,還要形成一系列的制度、機制,來保證6月1日這部法律能夠順利有效地實施。
我也跟大家通報一個情況,衛生部今天就把全國的衛生廳長都請到北京來了,就是為學習貫徹這部法律做準備。今天,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的同志,都要給全國衛生廳長講課,衛生廳長們正在北京學習,研究如何落實這部法律。
中央電視臺記者:
陳部長您好,新出臺的《食品安全法》與1995年出臺的《食品衛生法》在叫法上有兩字之差,實際內容上新出臺的《食品安全法》最大的變化是什么?這部新法具有哪些特點?它又如何確保百姓能夠吃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呢?
陳嘯宏:
1995年我們國家頒布了《食品衛生法》,這是一部好的法律,在實踐過程中發揮了很好的作用。新的《食品安全法》在原有《食品衛生法》的基礎上更加完備。其中一個原因眾所周知,跟三鹿奶粉事件有關系,讓我們認識到食品安全的嚴峻性,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食品監管的措施。所以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確了作為生產經營者,包括大企業、中小企業和個人,在食品安全中的這種特殊作用,作為第一責任人,在新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確了。大家想,像三鹿這么大的一個企業,還出現這樣的問題,所以對生產者我們要有一個法律約束。同時,建立食品安全全過程的監管,也是《食品安全法》的一大特點。另外,新的《食品安全法》吸收了在國際上行之有效的先進管理理念,規定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制度,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標準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行為等基本準則。
《食品安全法》還進一步明確了生產經營當中索證、索票制度,還有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等一系列規定,它實現了風險評估、標準制定、食品檢驗、信息發布、事故處理相統一、相協調,在這部法律中是比較完備的。還有一點是明確了政府和各級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建立了問責制。
我舉一個例子,這部法律非常便于操作。比如說《食品安全法》第22條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現行的食用農產品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有關食品的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的標準予以整合,統一發布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這樣就能使原來的標準相互協調一致,不重復、不沖突,也不留空白,統一整合為一個食品安全的國家標準。同時這條的第二款又作出規定,在這個新標準統一發布之前,社會上如何執行原有標準。以乳品為例,這個工作正在進行中,大概今年下半年,統一的乳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就會出臺。
《食品安全法》對科學管理、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明確職責分工都做了規定,這是非常有利于食品監管體系的不斷完善,非常有利于實現食品安全的全過程監管,為系統有序地解決當前食品安全問題提供了一個法律保證。
香港文匯報記者:
請問農業部的馬局長,農產品質量安全越來越引起各方關注,請問當前中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情況到底如何?政府如何保證老百姓餐桌的安全?
馬愛國:
如何看待中國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問題?我們有一個基本的判斷,從總體上來看,中國的農產品質量是有保障的,也是安全放心的。從農業部2008年的例行監測情況來看,蔬菜檢測合格率達到96.3%,畜產品的檢測合格率達到98.6%,水產品的檢測合格率達到了94.7%,可以說保持了比較高的水平。當然,我們也看到,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起步晚、基礎弱,特別是在現階段,農業生產的經營分散,生產方式還比較落后,保證農產品總量平衡、結構平衡、質量安全的壓力很大。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工作將是一項長期和艱巨的任務。我們將以貫徹《食品安全法》為重要契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確保中國的農產品質量安全。
剛才陳部長講到當前的重中之重是要抓好《食品安全法》的學習、貫徹和落實。從農業部門的情況來看,我們將著重采取六個方面的措施:一是開展專項整治,著力解決當前農產品質量安全存在的一些問題和隱患。第一位的任務是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農產品安全事故發生。二是進一步加強檢測力度,擴大檢測范圍,增加檢測品種,以采取更有針對性的措施防患未然。三是推進標準化生產,引導生產者實施農業過程中的生產記錄,從基地入手,以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組織為骨干,帶動農戶合理施肥用藥,從源頭上保障質量安全。
四是加強體系建設,特別是抓住當前的大背景和有利時機,全面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標準、檢測和認證體系建設的工作,夯實工作基礎。五是加強制度建設,做好《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銜接,加快完善配套的規章制度。六是推進生產方式的轉變,大力推進產業化經營,發展農民合作組織,推動誠信體系的建設和行業自律,不斷地提升組織化程度和社會化服務的水平。
香港鳳凰衛視記者:
如果不出現結石嬰兒,也不出現死亡,政府好像并不知道三聚氰胺是對人體有害的。2008年9月以后,政府做了覆蓋面特別廣的檢驗調研,目前為止,就政府掌握的情況來看,所有奶制品里是否都含有對人體有害的物質或者添加劑,如果政府說沒有,能不能確定?
陳嘯宏:
這是一個非常尖銳的問題,這也確實是廣大群眾最關心的問題,是我們在監管過程當中必須面對的一個問題。我先說兩點,剛才中央電視臺的朋友問到新法的特點的時候,我強調了兩點,其中之一就是關于標準的問題,還有一點是關于企業第一責任人的問題。我們現在的監管是按照標準來檢查,查標準規定的項目,不許少加的,含量低不低;不許多加的,含量高不高。超出標準的都是違法的,這是我們按照標準來監管的一個基本思路。第二點,作為生產經營者,也就是第一責任人,必須在生產經營活動當中嚴格依法辦事、依法生產、依法經營。
表達了這兩層意思以后,就回到了這個問題的主題:非法添加怎么辦?我們現在汲取三鹿奶粉事件的教訓,爭取用一種先發制人的辦法。對違法的行為,我們盡量早得到消息、早采取措施,早一點制止,不再發生三鹿這樣的事件。但是難度是很大的,難,也要做,F在在國務院直接領導下,我們多部門正在進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專項整治。為什么提到“濫用”,因為食品添加劑是有名單的,另外還有一定的范圍,是要按照規定量添加的。如果是名單之外的東西,是超范圍使用的或者超量使用的,就是違法行為。通過這樣的整治,來發現是不是還有三聚氰胺以外的其他的有毒有害物質。首先應該說企業作為法律第一責任人,他知道生產過程中加了什么、用了什么,應該規范自己嚴格執法,按照法律辦事,就會避免這樣的情況,所以這是一個綜合的監管問題。
香港鳳凰衛視記者:
您的意思是說政府不確定現在的奶制品是否含有對人體有害的物質?
陳嘯宏:
對于這個問題,我可以非常明確地說,第一,中國政府的態度是非常明確也是非常堅定的,我們有責任確保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第二,我們是一個法規體系健全的法治國家,現在要依法、依科學進行監管,對所面臨的問題,我們都會盡最大努力,依法、依科學進行檢查,做出結論;第三,只要有了明確結論,我們就會及時向社會公布。在這個過程中,特別歡迎社會給我們提供線索,比如說行業協會、企業、消費者,在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專項整治過程中,我們各有關部門都設立了舉報電話,我們歡迎社會提供線索。
人民日報記者:
《食品安全法》的出臺在監管執法方面能否解決部分食品安全監管缺位和空白的問題?另外,一部分食品安全監管嚴重重復的問題,比如起一個藥品名稱,宣傳功能主治的食品常常處于無人監管的情況?比如說應季食品中秋月餅常常面臨衛生、質檢、工商等多部門的抽檢,《食品安全法》在促使監管部門做到無縫銜接的監管職能方面有沒有一些新的制度和法律保障?和百姓生活聯系最為緊密的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就是說市場上的食品安全監管有沒有一些新的有效的舉措?
劉俊臣:
我來回答有關工商的問題。剛剛頒布的《食品安全法》是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一部基本法律,它對各部門的職責規定得很清楚。對工商系統來講,新頒布的《食品安全法》進一步明確和強化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的工作職責。下一步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構將針對目前流通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把貫徹《食品安全法》與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整頓方案結合起來,重點工作主要是五項:一是深入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二是加強日常監管,維護食品市場秩序。三是加大立法立規工作力度,完善配套規章。四是加強12315四個執法平臺的建設,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五是加強協調配合,形成無縫銜接的監管體制,發揮工商系統的作用。
陳嘯宏:
我做一個補充。剛才《人民日報》的朋友提到了保健食品的問題,《食品安全法》第51條有明確規定:“國家對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實行嚴格監管。”您講到各部門是否能夠無縫銜接。這確是監管過程中的一個實實在在問題。
從國際上看,監管體制分三大類,有多部門體系的、單部門體系的、綜合型體系的,目前中國實行的是多部門體系的模式。這種監管體制,中國目前食品安全分階段管理的一個現實,就是生產經營分了若干階段,現在我們按照這個特點進行監管,是發揮各部門的優勢,既體現相互分工,又能夠實現綜合協調,這也是法律的要求。你的問題也是這樣,但是會不會真正做到無縫呢?有時候比較難。這是多部門監管最容易出現的問題。就是部門職能要么重疊,要么出現空白。像這種情況確實是有教訓的,F在我們實行這樣一個體制,這樣的體制有這樣一個特點,就是容易出現交叉或者空白。針對這樣的情況,《食品安全法》特別對綜合協調和部門分工進行了明確的規范。
大家認真研讀《食品安全法》就會發現,首先它分清了分段管理的部門職責,兼顧了《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兩法之間的相互銜接!妒称钒踩ā返膱绦羞^程中,涉及到與食用農產品怎么銜接的問題,法律中有規定。大家現在也看到,今天新聞發布的機制也是多部門配合的機制,衛生行政部門作為綜合協調部門,我們盡量做到相互協調。同時,要明確分工,明確分段過程中各職能部門的責任。確定了責任,確定了本部門在分段管理過程中,在執行《食品安全法》的過程中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和行政職能。第二,《食品安全法》在涉及到部門協調的時候,是從不同角度強調的,作為綜合協調部門應該做什么,作為分段管理部門對具體工作又應該怎么做,關于加強協調的條款也是非常豐富的。還有一個方面,剛才舉例子的時候已經涉及到了,為了避免重復或者避免空白,法律強調了需要統一的內容。以標準為例,我們首先要統一標準。再有,要進一步規范檢測機構,有的事兒多部門管、多部門查,有時候可能標準還不一樣,這樣的情況可能會出現,所以針對這些問題,我們的標準和檢測方法也都要進一步明確。
為了避免重復和空白,我們整個的執法監督過程一定是要公開透明的。這時候要吸收、運用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包括媒體共同關注,發現哪兒有重復,實踐過程中大家發現了問題,提出來,我們及時改;哪兒發現有空白,我們及時彌補。我們依靠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努力,并不是說我們依靠社會,自己就不承擔應有責任。這部法律的一大特點是實行問責制,明確了各職能部門綜合管理和分段管理中的責任,就要執法過程中是否履職、履責,最后有問責制,向社會和人民群眾有一個交待。
陳文俊:
今天的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