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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郭鯤)昨天,有媒體報道稱,“奧運及五日限行期間共計4個月的養路費將在4月10日向社會退還。”北京市路政局表示,該報道有誤,退費時間目前還未確定。
有媒體報道稱,“去年奧運及目前五日限行期間合計4個月的養路費預計在4月份退還,相關的退費操作細則將在3月份出臺。”北京市路政局表示,目前養路費退費的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之中,退費方案將盡可能考慮到車主方便問題。
2008年奧運期間北京施行單雙號交通限行,去年10月11日至今年4月10日又實施了機動車五日限行政策,根據限行時間計算,北京將在年內返還車主已繳納的4個月的養路費。
目前,部分車主已提出“退還養路費金額應包含利息”的要求,也有網友提出退費應該簡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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