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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民李小姐打算購買祛痘產品,在種類繁多的商品前不禁犯了愁,最后在藥店銷售人員的推薦下李小姐買了一款“藥妝”產品。“藥妝”這個概念原本來源于歐美。學界則認為,凡被FDA(美國聯邦食品藥品管理局)認為是含有藥物成分而非化妝品成分的化妝品,就屬于“藥妝”產品。那么,在國內是否存在真正意義上的“藥妝”呢?
江蘇省衛生監督所監督二處吳玉珍處長在接受采訪時說,“目前國內沒有‘藥妝’的說法,要么是藥,要么是妝,不能混淆”,吳處長還表示,“作為化妝品在銷售過程中是不能宣傳療效的,我們之所以把藥品和化妝品分開,就是為了防止消費者在選購過程中被誤導”。至于“藥妝”在中國市場的前景,“目前還不好估計,至少現在,藥品和化妝品分別是藥監部門和衛生局在管理,短期內市場上不會出現所謂的‘藥妝’。”中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