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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家電消費五大陷阱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14:27 深圳商報
本報記者 曾濱海 今年“3·15”的主題是“消費與責任”,遺憾的是,當前家電行業內,“責任”二字顯得異常沉重,在利益的驅使下,某些短視的廠家、商家、黑維修店做出種種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在“3·15”來臨之際,本報為您解讀家電消費、維修過程中可能遇到的五大陷阱。 陷阱一 特價商品買不到 一位讀者來電投訴,某電器城在廣告上宣稱,某名牌液晶電腦原價3288元,現價只售1988元,并且“先到先得”。他在早上8點前去排隊“搶購”,結果卻是“商品已經賣完”,而該電器城的廣告上并未出現任何“限臺”字樣。 特價商品是商家吸引消費者、帶旺人氣的重要手段。事實上,商家在開展限時或限量促銷活動時,只要事先告示了特價商品的品名、規格、數量,保證在促銷時段內的充足供應,并在促銷商品售完后,即時做出告示,那么并不侵犯消費者的權益。顯然,讀者所投訴的這個電器城已經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同時,我們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看到這類“特價商品”的廣告時,應該多留個心眼,注意商家有無標明限時或限量。 陷阱二 購物券不實用 在促銷活動中,某些商家會推出“消費元送購物券”的優惠,當消費者拿到購物券以后,往往發現這些購物券非常不實用,只能用在少量的特定商品中,并且不能與其他促銷活動同步使用,有時使用購物券后的“優惠價格”,甚至比商家的正常促銷價格還高。 在西方國家,商家送購物券的行為其實也很普遍,它實際上是一種雙贏的活動,一方面商家可以通過購物券實現“薄利多銷”,另一方面消費者以更少的錢買到了更多的商品。而國內的某些家電商家,通過限制購物券的使用范圍、使用期限、使用地點等各種手段,令消費者手中的購物券等同于無用的廢紙。 陷阱三 贈品不能退換 特價家電、購物券、免費贈品可以并稱為家電零售業界的促銷“三劍客”。近日記者走進深圳某家電賣場,看到令人眼花繚亂的贈品活動,小到電剃須刀、臺燈、電熨斗、電熱水壺,大到電飯煲、洗衣機、筆記本電腦等等,應有盡有。記者在該賣場看到,購買一款298元的電磁爐,就贈送一個沙煲,但記者在這個贈品沙煲上,卻看不到任何生產商的名字、地址、電話等,包裝也顯得很簡陋。賣場一名促銷員表示,贈品是公司定制的,具體的生產商不太清楚,“贈品是免費的,萬一有問題也不能退換。” 在2007年12月1日起實施的《家電專業店經營規范》上規定,家電專業店開展促銷活動,不得將質量不合格物品作為獎品、贈品。因此,家電贈品也是商品,同樣享受包退、包換和包修的“三包”服務。 陷阱四 黑維修店漫天要價 深圳各大家電賣場都有家電維修的服務,售后服務普遍做得不錯,但深圳還有很多小型的家電維修店,其中有一些甚至是無牌照的黑維修店。記者了解到,這些黑維修店的從業人員在要價時往往獅子大張口,幾元錢的一個小零件賣到幾十元錢甚至上百元的情況,并不少見。 近日徐女士向本報投訴,她家的榮事達洗衣機由于購買年限超過了“三包”期限,因此不得不找樓下的小型家電維修店上門修理,結果“只換了一個小電容,收費卻要100元。對方說這個零件壞了市場上沒有賣,只有他才有。”徐女士對此深感無奈。 陷阱五 廠家或維修店偷換零件 龍崗的鐘先生近日來電,表示他2005年5月在位于龍崗的銘可達電器商場購買了一臺達克斯冰柜,現在已不能制冷,由于廠家和商家均不愿修理,他只好請別的維修店修理,但是打開冰柜后發現,“里面的管子都生銹了,用磁鐵也能吸得住,證明確實是鐵管,但當時購買時產品包裝上寫明是銅管,商場的促銷員也保證是銅管。”如此惡劣的欺詐行為令人發指。 某些不法廠家偷梁換柱欺詐消費者的同時,一些黑維修店也借維修之機偷換零件牟取暴利。記者了解到,他們通常的做法是將好零件偷換下來,再賣到其他的維修店。以次充好更是家常便飯,不少維修店都以普通零件充作“進口配件”,從而向消費者收取高價的維修費用。 大多數消費者并不具備家電產品的專業知識,因此維護消費者權益只能靠廣大商家和廠家積極行動起來,切實擔負起自己的企業公民義務,促使家電產品的銷售、維修走上正規化,否則,“消費與責任”只能淪為一句空洞的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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