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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裝進口商品不適用QS制度 另有法規約束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 08:04 市場報
原裝進口商品不適用QS制度 國家質檢總局明確執法規定 純進口商品另有法規約束 本報記者 張子瑞 近日,部分地區出現了對沒有貼QS標志的原裝進口商品進行強制執法的現象,并由此引發消費者對此類商品的廣泛質疑。對此,記者采訪了國家質檢總局有關部門,表明這是對相關法規的一種誤讀,其實純進口商品有另外的法律法規對其品質進行約束。 事實上,QS是“質量安全”(QualitySafety)的英文縮寫。按照QS制度,經我國批準所有的食品生產企業必須經過強制性的檢驗,合格且在最小銷售單元的食品,包裝上標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并標注“QS”標志后才能出廠銷售。正因如此,導致廣大消費者對進口商品沒有QS標志產生質疑。 國家質檢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對食品生產加工市場準入主要依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法規規章執行。根據上述有關規定,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QS制度),適用于在我國境內從事以銷售為目的的食品生產加工經營活動的企業。而對食品進出口管理,則依照《進出口商品檢驗法》、《食品衛生法》、《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法律法規執行。換言之,原裝進口商品并不需要貼QS標志。 據了解,通過了《進出口商品檢驗法》、《食品衛生法》和《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法規的進口商品,事實上已經獲得了品質認可。專家認為,隨著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的日漸成熟,不論是執法部門,還是消費者都能對此有明確的認識,從而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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