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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多掙點 促銷員忍氣加班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 17:35 遼一網-華商晨報
晨報訊(記者 李萌)做了三年促銷員,可對于春節前促銷的高收入,郭女士舍不得轉行。 她說,超市讓促銷員加班,是為了節約用工成本,“超市能支付員工加班費,促銷員只能忍氣吞聲。” 商家原則 受不了加班就做不了促銷 去年8月份,張女士辭掉了某品牌奶粉的促銷工作,她說,由于受不了加班晚歸,自己只做了一個月。 張女士回憶道,在培訓當初,廠家曾經透露過促銷員加班的事,可自己跟同做促銷的人都沒當回事。“8月末,我被廠家派到沈陽樂購超市皇姑店,由于受不了加班,我跟超市和廠家都提過意見,可超市讓找廠家。” 可廠家的回答讓張女士失望了。“負責人明確告訴我說,這行加班太正常了,要是受不了就做不了促銷。”昨日14時,沈陽樂購超市皇姑店的一位促銷員表示說,在超市,促銷員加班就是潛規則。 “很正常,來了都要加班,好點的商家在用人之初能跟你說實話,一般的(商家)連提都不提,合同上也沒說明。但干時間長了就習慣了。”這位促銷員說。 “大客戶”原則 大品牌專柜促銷員吃香 三年前郭女士還是名酒水促銷員,而今作為某名牌化妝品促銷員,她表示說,還是做專柜大品牌的促銷員更“吃香”。 “不加班,按點走,就算加班廠家也會提前跟我們溝通,(廠家)也從沒欠過加班費。”郭女士將這種“幸福”歸結為大品牌效益。 “我們是超市的大戶,”郭女士指著專柜告訴記者,“比起其他品牌,我們(廠家)投入會更多,為超市創造的效益也大,無論從銷量還是地位,大品牌的優勢更加明顯。” 郭女士介紹說,大品牌的促銷員無論從外表還是談吐,要求的比其他促銷員都要高一些,“促銷員也是品牌的形象,年齡太大的肯定不行。” “超市和廠家本身就存在依賴關系, 做大品牌的促銷員不加班,因為有大專柜,貨品相對固定,也不用費時間整理,所以比起其他促銷員,我們工作還算輕松。”郭女士說。 “協作”原則 不服從管理 直接辭退 家樂福超市金牛店日用品賣場的一位促銷員擔憂地告訴記者,她現在每天活得都很小心。 “如果自己做不好,超市就會把情況反映給廠家,那我就將面臨下崗。”這位促銷員說,“促銷員是廠家雇來的,可負責管理我們的是超市,(超市)權利很大。” 姜先生告訴記者,去年3月份,自己就被超市辭退了,原因是姜先生沒有將當晚的貨物整理完。“課長直接告訴我,明天你不用來上班了,結果第二天就接到了廠家的電話,說我已經被廠家辭退了。”姜先生無奈地說。 “我們被廠家雇來,受超市支配,促銷員的一點閃失,超市的一句話,就可能讓促銷員失掉工作。”姜先生說。 促銷員原則 為了多賺錢 忍氣吞聲 記者通過對家樂福超市、樂購超市等幾家超市的走訪后發現,促銷員的年齡平均在35歲以上。 今年43歲的黃女士告訴記者,促銷員是自己目前惟一能找到的工作。 “超市促銷員一般對學歷、外貌、年齡的要求都不高,只要能吃苦就行。”黃女士表示。 對于加班,黃女士有些無奈,“春節是銷售高峰,要是干好了的話,一個月能拿到3000多元,加班累點我們也認了,畢竟收入高了,生活還能寬裕些。” “我也知道超市加班不合理,可是每個月多掙點,比什么都強。”黃女士苦笑著說。 隨后,記者查閱了相關資料后得知,新《勞動合同法》規定:平時加班按小時工資的150%計算,雙休日按200%計算,法定假日按300%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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