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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臺酒董事長表示1月18日前下調到規定限價水平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 07:25 市場報
漲價在先 限價趨后 茅臺炒作最高限價缺誠信? 本報記者 方世璞 茅臺酒價狂漲,哪來的“最高限價”?最近,貴州茅臺集團黨委書記、總經理兼茅臺酒股份公司董事長袁仁國通過媒體信誓旦旦地向社會表示,“茅臺酒近期不會繼續提價,春節期間將實行茅臺酒的國內市場限價銷售,53度茅臺酒的批發價格不能超過600元,零售價格不得超過700元 ”。茅臺酒集團還向媒體介紹,“各地茅臺酒的專賣店(柜)、特約經銷商及其他銷售網絡,均已接到相關限價通知,從1月11日起下調價格,1月18日前必須下調到規定的限價水平”。 茅臺酒集團的“最高限價”承諾能否兌現?1月23日,《市場報》記者在大連多家茅臺酒銷售柜臺調查時卻發現,所謂茅臺酒限價,只是廠家的市場炒作,并沒有兌現。 據記者現場調查,錦江麥德龍大連西崗店經銷的53度飛天茅臺酒,零售價738元/瓶,大商集團大連店經銷的53度飛天茅臺酒零售價則提高到758元/瓶。相關市場銷售人員說,根本沒有接到茅臺酒集團此前所稱的“最高限價”的指令。記者問大商集團一位營業員是否知道茅臺酒限價一說,對方回答說,不能相信廠家宣傳,“廠家說的東西你能相信嗎?” 據有關銷售人員向記者反映,大約在一個月前,茅臺酒集團就已經在國內率先刮起了大幅度提高茅臺酒市場批發價和零售價的“風暴”:市場上53度飛天茅臺酒零售價從398元一下躥升到498元,后來又猛升到758元。知情人反映,幾乎是在短短的時間里,茅臺酒漲了300多元。一些消費者評價說,茅臺酒是高檔消費品,并不是國家控價產品,可是廠家如此大幅度漲價在先,卻在事后炒作什么子虛烏有的“最高限價”。一些經銷商對記者表示,廠家沒有誠信,哪來的“限價”?酒價可以漲,市場誠信不可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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