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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氣水電近期不得漲價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0日 17:18 浙江日報
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保持物價穩定工作 本報訊 據新華社消息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保持物價穩定工作,作出修改《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決定。 會議要求穩定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近期,成品油、天然氣、電力價格不得調整,供氣、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業價格以及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不得提高,保持醫療服務價格穩定。尿素、磷肥等化肥價格也要保持穩定,確因成本上升需調整的,必須按規定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批準。 會議同時要求,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價格監管。根據價格法的規定,近期采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對達到一定規模的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實行提價申報,達到一定規模的生活必需品批發、零售企業實行調價備案制度。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要對重要商品、服務價格的變動進行監測,加強價格和成本調查,促使企業合理定價,并注意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據悉,修改后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加大了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增加了對行業協會組織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等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并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顯著上漲或有可能顯著上漲時,經營者報告價格變動理由的程序作出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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