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必需品近期提價 要先申報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0日 11:44 四川在線-天府早報
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保持物價穩定工作,將修改《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 核心提示 -近期,成品油、天然氣、電力價格不得調整 -供氣、供水、供暖、城市公交、學費、住宿費不得提高 -達到一定規模的生活必需品批發、零售企業調價要備案 -操縱市場、哄抬價格,非法牟取暴利,將依法嚴厲查處 據新華社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保持物價穩定工作,作出修改《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決定。 會議指出,目前,生豬生產正在恢復增長,糧食和油料作物播種面積穩定增加,國家糧食庫存充裕,主要工業消費品供大于求,完全能夠保證市場供應。 但是,當前國際市場原油和糧食等初級產品價格仍在上漲,國內價格上漲的壓力較大。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出現少數企業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的現象;有的企業故意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秩序,推動物價上漲。 會議強調,一要穩定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近期,成品油、天然氣、電力價格不得調整,供氣、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業價格以及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不得提高,保持醫療服務價格穩定。尿素、磷肥等化肥價格也要保持穩定,確因成本上升需調整的,必須按規定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批準。 二要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價格監管。根據價格法的規定,近期采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對達到一定規模的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實行提價申報,達到一定規模的生活必需品批發、零售企業實行調價備案制度。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要對重要商品、服務價格的變動進行監測,加強價格和成本調查,促使企業合理定價,并注意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三要嚴格執法。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非法牟取暴利,以及不按規定履行提價申報、備案程序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 四要加強教育。企業不僅要追求經濟利益,也要自覺承擔社會責任。要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 修改后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加大了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增加了對行業協會組織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等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并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顯著上漲或有可能顯著上漲時,經營者報告價格變動理由的程序作出了規定。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