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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起征點擬上調至每月2000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4日 19:13 武漢晚報
據新華社電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昨在京開幕,繼續審議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等,首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國有資產法草案、社會保險法草案等。 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高 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擬將個稅工薪費用的減除標準從現在的1600元/月調整到2000元/月。 根據國家統計局2006年的有關數據測算,如果起征點提至2000元/月后,工薪階層納稅人數占全國職工總人數比例將由目前的50%左右下降到30%左右。另據測算,此舉也將減少財政收入約300億元。 交通安全法擬作重大修改 “機非”事故不再一刀切 二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進一步明確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時,機動車一方如何承擔賠償責任的三大問題。 草案作了以下規定: 一、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三、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全責的,機動車一方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即先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才由機動車一方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草案 對仲裁裁決不服 可申請撤銷 昨日進行第三次審議的勞動仲裁法擬作修改如下: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用人單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仲裁裁決被法院裁定撤銷的,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法院訴訟。 社 會 保 險 法 草 案 個人身份證號可成社會保障號 社會保險法草案指出,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用人單位逾期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處欠繳數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1、社保覆蓋范圍 覆蓋范圍廣泛 社保覆蓋范圍在草案中得到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適用于除公務員之外的所有單位全日制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適用于所有單位的從業人員;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適用于除公務員之外的所有從業人員,個人不繳費。 2、社保辦理及繳納 個人身份證號碼可成 社會保障號碼 社會保險法草案規定,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職工、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的社會保險登記,以公民身份證號碼等作為其社會保障號碼。 草案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在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根據草案,單位應當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單位不辦社保 主管人員可罰3000元 草案規定,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用人單位逾期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處欠繳數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以往的處罰上限是2萬元。 逾期不繳納 可從單位賬戶劃錢 保險費征收機構可從逾期不繳納或不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中劃扣社會保險費。對不足額繳納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法院扣押、查封相應價值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社保費應按時足額繳納 草案規定,社會保險費應當按時足額繳納,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減免。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向本單位職工公示。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和費率,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所需資金按照國家規定的資金渠道列支。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 草案還規定,土地已被全部征用且未就業的農村居民可以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從征地安置補助費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當地人民政府從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中支出。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3、社保基金監管 要定期向社會公布 社保基金運營 社會保險法草案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支出、結余和收益情況。 草案規定了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對單位、個人遵守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及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草案第49條指出,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要定期向社會公布社會保險基金檢查結果。 草案規定了財政部門、審計機關要對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和管理實施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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