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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產地翻譯錯誤 新光百貨被判欺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 17:02 北京晚報
本報訊 (記者 張蕾 通訊員 劉妍) 因發現名牌服裝的中文吊牌將產地翻譯錯誤,原告閻先生將銷售商華聯新光百貨告上法院。記者上午獲悉,朝陽法院經審理認定新光百貨構成“欺詐”,判決退還原告貨款711元,并賠償相同數額。 今年8月22日,閻先生花711元在新光天地購買了一件JILSANDER T恤。該T恤中文標識上標明產地為意大利,但T恤的原廠標識經翻譯確認為土耳其制造。經查,該T恤系載思意大利共同股份公司出口至中國,進口發票上將商品原產地錯誤地標注為意大利。而載思(上海)商貿有限公司制作的中文標識也錯誤標注產地為意大利。 對此,新光百貨表示,按照代理商的習慣,一直是按照發票的英文翻譯成中文并制成吊牌后掛到待售的服裝上,然后放到各商場專賣店銷售。事件發生后,生產商已向代理商及新光百貨出具了書面道歉函。他們沒有主觀故意,因此不構成欺詐。同時他們認為,原告購買該商品是故意行為,已超出一般消費者的概念,不應受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 朝陽法院審理認為,JIESANDER作為知名品牌,對商品理應盡到高度的注意義務。進口商僅憑發票而不審查產品本身標注制作中文標牌,本身即存在過錯。被告作為面對消費者的直接出售者,對出售商品也應負有高度注意義務。其未盡到相應審查義務,導致產品與標注不符,已可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經營者的“欺詐”,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另外,被告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原告此次購買商品系“知假買假”行為,辯稱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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