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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鮮令失效 新標識巴氏奶才能標鮮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 07:48 新京報
超高溫滅菌處理的牛奶標注“純牛奶” 本報訊 (記者 胡紅偉) 記者昨日從中國奶業協會獲悉,11月9日,國家質檢總局與農業部聯合下發《關于加強液態奶標識標注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液態奶的標識做出新規定。此舉也表示,爭論了三年多的“禁鮮令”終有最后明晰。 標“鮮”有明確定義 11月9日,兩部委聯合下發文件被傳至中國奶業協會以及各地分會。《通知》細則第一條規定,生產企業用復原乳做原料生產液態奶,要標注“復原乳”字樣,而且要在產品配料表中如實標注復原乳所占原料比例。也就是說,當企業的原料中不純粹是新鮮奶源而使用了奶粉復原乳時,需要標識出具體使用了多少奶粉。 其次,《通知》第一次在標“鮮”問題上做出明確規定:以生鮮牛乳為原料,經巴氏殺菌處理的巴士殺菌乳標“鮮牛奶/乳”。以生鮮牛乳為原料,不添加輔料,經瞬時高溫滅菌處理的超高溫滅菌乳標“純牛奶/乳”。 在實施時間上,兩部委規定從明年1月1日起,生產企業必須在巴氏殺菌乳和超高溫滅菌乳包裝上做出明確標識,在主要展示面上緊鄰產品名稱的位置,使用不小于產品名稱字號、且字體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漢字分別標注“鮮牛奶/乳”和“純牛奶/乳”。對部分企業原標簽有庫存的情況,《通知》規定,需要經申報核準后,適當延長原標簽的使用期限,但原標簽最后的使用截止日期也限于2008年10月31日。 中國奶業協會常務理事、廣州市奶業協會理事長王丁棉表示,這一新標識規定已經和國際標準基本接軌。在所有液態奶產品中,目前國內市場的巴氏奶的比例僅占17%—18%,在國外大多產奶國家,巴氏奶所占的比例達到90%以上,美國、加拿大等國家,甚至可以達到99%。 “禁鮮令”失效 此次出臺的液態奶新標識,也對爭執了3年的“禁鮮令”做了一個了結。經過三次延期的“禁鮮令”,最終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2004年5月,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國家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布了GB7718-2004《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及指導其具體實施的《食品標簽國家標準實施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規定,只有未經過加工及加熱處理才能稱為“鮮奶”,按此定義,以原奶為原料、采用巴式殺菌法、低溫存放的巴氏奶不能稱為“鮮奶”。 “禁鮮令”本該于2005年10月1日全面執行,但是由于遭到“巴氏奶陣營”的反對,一度延期到去年6月1日,隨后又延期至11月1日,最后又延期到今年1月1日。在這場被稱為“中國奶業最大爭論”之中,伊 利、蒙牛等乳制品巨頭,主打的常溫奶不受冷鏈條件限制、方便飲用和口味多樣等特點,得到突飛猛進的發展,被稱為贊成“禁鮮令”的“常溫奶陣營”。而主產巴氏奶的上海光明和北京三元等,則被認為是“巴氏奶”陣營。 由于“禁鮮”不允許巴氏鮮奶稱“鮮”。此外,對于“鮮”的界定不清楚,也造成不少廠家為了節約成本,使用從國外進口的奶粉攙兌,造成我國每年都從國外大量進口奶粉,從而打擊了奶農的養殖積極性。王丁棉表示,此次新標識規定的出臺,意味著之前宣揚“禁鮮”的《指南》相關條款自然宣告無效。 昨日,記者聯系多家乳品企業,均表示由于周末原因尚不知道該新規定。蒙牛集團新聞發言人趙遠花表示,國家有什么樣的法律和規定都會嚴格執行,蒙牛也有自己的巴氏奶產品,不存在支持與反對“禁鮮”之說。 - 鏈接 巴氏奶保質期短 巴氏奶在加工中采用較低強度的方法能夠最大限度保留生奶原本的營養成分,而常溫奶在加工中采用超強度超高溫的方法,生奶中的營養物質部分受到破壞。消費者在超市中,最明顯的區分方法就是常溫奶無需冷藏,而巴氏奶的保質期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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