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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為醫藥廣告發布企業建立信用記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 16:52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1月8日電 (記者 吳晶) 我國將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發布廣告行為進行信用等級認定,并據此開展針對性監督管理工作。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顏江瑛8日在例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發布企業實行信用管理辦法》已制定,信用等級的認定分為三級:守信、失信和嚴重失信。 據介紹,守信是指企業本年度內發布廣告沒有違反國家有關廣告法律法規的。失信是指有違反國家有關廣告法律法規的,但尚不足認定為嚴重失信的。嚴重失信是指違法情節嚴重的廣告達5次以上,并含有以下內容:任意更改經批準的產品適應癥、功能主治或適應范圍以及保健功能等內容進行虛假宣傳的;含有不科學地表述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含有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消費者等的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的;違反有關廣告法律法規的規定,含有其他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進行虛假宣傳的。 顏江瑛指出,企業的信用等級可根據一年的廣告發布表現進行升級或降級。對失信和嚴重失信企業發布廣告中所標示的藥品、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的單位,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加大對其監督管理力度;必要時可對廣告中所標示的有關經營和使用單位的藥品、醫療器械購銷行為進行專項檢查。對嚴重失信等級的企業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將向社會公示,其違法廣告品種將作為重點抽驗對象。 據了解,去年8月國務院部署了全國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今年7月國務院開展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其中加強對藥品廣告管理是重要內容。 據悉,《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發布企業實行信用管理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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