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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售房收物業費必須明碼標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2日 13:25 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本報廣州11月1日電(記者 葉小鐘 實習生 莫卓俊)廣州市物價局公布的《關于加強房地產明碼標價管理的通知》與《關于加強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管理的通知》規定,廣州無論一手還是二手房地產出售時都要將其基本信息和包括代收代管費在內的所有收費項目、標準和依據全部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開標示;作為整頓房地產價格秩序的措施之一,廣州各小區的物業服務收費要全部明碼標價。這一系列規定從今天起生效。 按規定,凡是提供房屋買賣、有償轉讓、租賃和服務的房地產經營者,必須實行明碼標價。明碼標價要遵循公開、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采用“多少元起”、“均價多少元”等模糊標價形式,更不能模糊贈售,否則涉嫌價格欺詐。 通知要求房地產經營者所標示的價格和收費必須合法、合理、準確,必須兌現銷售和租賃時的各項價格承諾。商品房買賣及租賃合同簽署后,房地產經營者不得自行決定增加新的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不得把本應提供的無償服務以有償的形式變相向消費者收費。 通知還規定,房地產經營者銷售商品房,必須在商品房公開銷售24小時之前,對許可納入當期交易的所有商品房進行明碼標價。 房地產經營者違反規定不實行明碼標價或利用標價進行價格欺詐的,將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 針對目前物業管理行業明碼標價不健全的情況,廣州市物價局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提供服務,應當實行明碼標價。物業服務企業須將物業服務標準通過公示欄、標價牌、手冊等方式向業主公示,并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地點的醒目位置公開標示價格和服務收費標準。 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的內容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名稱、收費項目、收費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 物業服務企業違反規定,不實行明碼標價或利用標價進行價格欺詐的,將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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