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過期食品必須實施就地銷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 11:10 法制日報
本報訊 9月9日訊 記者姚芃 浙江消費者的消費安全又有了新的保障。據悉,浙江省工商局發布了全國首個《流通領域食品銷售者經營行為規范指引》,工商部門將監督全省食品銷售逐步推行不合格食品主動撤柜、過期食品就地銷毀、所有商品在一定時間內允許消費者無理由退貨等12項行為規范。 據了解,對即將過期和已過期食品,商家以往一般是退回生產企業,由生產企業自行處理。而一些不良生產企業將退回來的食品重新加工利用,有的商家甚至直接將過期食品通過改寫生產日期、更換包裝等改頭換面重新出售,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工商部門通過例行檢查和群眾舉報等,多次發現食品生產和銷售企業的這種違法行為。為此,浙江省工商部門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專門就過期食品由商家當場銷毀、不得退回生產企業,以及接受消費者無理由退貨等做法在省內進行了大量調查和試點。 杭州家樂福超市涌金店日前就將一批剛剛過期的面包拆包后投入報損桶當場用木棍搗碎銷毀,并對全過程進行錄像,報轄區工商部門備案。目前,僅杭州市就有51家食品銷售企業參與了該項試點工作,成效明顯。此次發布的指引則將這些成功做法推廣為全省食品銷售者必須共同遵循的準則,將該省食品安全工作推向了一個新的高度,為廣大消費者創造出更安全的消費環境。
【發表評論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