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1:在北京,今年1至5月份新建商品住房售價平均漲幅高達10.1%,來自全國70個大中城市的最新統計標明,6月份房屋銷售價格指數上漲6.4%,漲幅比上月增1個百分點,漲幅增速也創2005年11月份來最高值。(圖片來源:央視經濟半小時)
圖片2:為了調控房價,自2005年以來,國家5次調整存貸款利率,8次調整存款準備金率。現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為3.06%,扣稅后僅2.448%,相比CPI4.4%的增幅,呈現負利率,而一年期貸款利率則為6.07%。這對于想買房的老百姓來說,房子變貴了。(圖片來源:央視經濟半小時)
國家統計局今天公布了6月份房地產景氣指數,達到103.63點,比5月份上升0.31點,比去年同期上升0.70點。不過,很多購房者最關心的不是眼下房地產市場是否繁榮,而是接下來銀行還會不會再加息?從2004年10月以來,房貸利率已經連提了6次,房價在漲,房貸利率在漲,催生了不少還不起貸的購房者。
淪為房奴,無力還款房子強制被收
這里是北京市豐臺區西羅園濱河路的一小區,在這里居住的王先生,此時陷入了房子還貸危機。這套房是王先生在2001年買的,五千一百多一平米,約80多平米,在當年也算是黃金位置的比較貴的房子。
王歡:“主要是看中了地理位置,離我媽比較近。”
買下這套住房的時候,王先生也從此背負了40多萬元的購房壓力。在2001年,北京的房價剛剛開始大幅上漲,各家銀行都在積極拓展住房貸款業務,盡管王先生沒有固定收入,他還是很輕易地在工商銀行宣武支行辦理了39萬住房貸款,貸款期限為20年,平均每個月還款兩千四百多塊。
王先生做過很多生意,每個月兩千多塊錢的月供對于他來說,根本不算什么。
王歡:“裝修我也搞過、娛樂我也搞過,干個體、服裝我也干過,什么都干過。”,但是王先生沒想到的是,在2004年下半年的時候,他的生意突然出現了危機。
王歡:“當時怎么說呢?在這兒有一個項目,這個項目把錢基本上都投入了,可是開發商,他沒錢,把這個項目賣了,賣了以后我前期投入,請客這些瑣碎的事情把錢基本上花的差不多了,花了不少。”
手里沒有錢,就還不上銀行的錢,王先生順理成章地成了被告,這已是他第四次出庭了,今天,他要面對的不僅有法官,而且還有房子的開發商。
法官:“我們這里是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執行庭,今天通知當事人到庭,主要是因為北京廣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依據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生效的2006宣民初字第5819號民事判決書,向本院申請執行王歡和孫麗君償還企業欠款的案件。”
根據之前已經生效的判決,被告王先生應該償還原告工商銀行北京宣武支行借款三十四萬多元及相關利息,但是在法律執行過程之中,開發商作為連帶保證責任人,已經替王先生向工商銀行交付了全部欠款,那么按照規定,開發商現在可直接向王先生追償欠款。
法官:“作為被執行人王歡和孫儷君,對于判決書確定的你負有償債權人債務將近40萬元這個法定義務,你什么意見?”
王歡:“沒意見,我確實欠人家錢。”
法官:“你欠錢的話準備怎么償還?”
王歡:“還錢啊。”
法官:“怎么還呢?”
王歡:“那我有錢我肯定還。”
法官:“現在對判決有效的實際的有什么計劃?”
王歡:“一年之內,我上次說了。”
法官:“一年之內可以償還,用什么做保障?”
王歡:“我也沒有抵押物。”
法官:“其他的保證呢?你也沒有職業,那么這一年法院怎么能夠給你這合理的時間呢?”
面對法官的咄咄逼問,王先生顯得很是無奈。
法官:“也就是說目前為止你不能足額的履行全部法定義務,是不是現在這種情況,我問你按照現在判決書生效的日期是不是現在履行不了?”
王歡:“對,暫時履行不了。”
法官:“由于被執行人孫儷君和王歡不能按照法院判決的通知,履行判決書確定的法律義務,那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了對孫儷君、王歡采取強制執行的民事裁定書,有關裁定書由書記員進行送達。”
王先生拿著裁定書看了半天,最后還是在送達書上簽了字。
購房還債的巨大壓力,讓王先生確實感覺到房子貴得有點承擔不起。據了解,這套房子現在已經升值到每平米近萬元。在北京,今年1至5月份新建商品住房售價平均漲幅高達10.1%,在上海,從5月到6月僅一個月時間,房價增漲6.6%,同期的廣州則高達38.73%,在深圳,上半年的最后一周,商品住宅成交均價高達14690元/平方米。來自全國70個大中城市的最新統計標明,6月份房屋銷售價格指數上漲6.4%,漲幅比上月增1個百分點,漲幅增速也創2005年11月份來最高值。
我們看到,房價在漲,房貸利率在漲,與此同時,住房貸款糾紛案件的數量也在上升。上海銀監局有過統計,2004年上海中資銀行房貸的平均不良率只有千分之一左右,但到2006年9月末,上海中資銀行個人房貸的平均不良率已經上升到了千分之八點六,也就是說,兩年多的時間,上海房貸不良率上升了7倍多。很多當初輕易貸款買房的人,如今嘗到了無錢還貸的苦果。
從2004年10月起,王先生的房貸就一直沒有還,直到現在,他甚至連每月二百多塊錢的物業費都交不上。
王歡:“我們家沒有門鏡,就像這種門似的,一敲門我們家里誰都害怕,連我兒子也害怕,別出聲。”
內憂外患,讓王先生的生活一下子發生了巨大的改變。
王歡:“我就沒抽過這煙,就這兩年我才開始抽這煙。”
記者:“什么煙?”
王歡:“紅塔山,我就沒抽過這煙,我什么時候抽過這煙。”
記者:“以前抽什么煙?”
王歡:“我最少,最起碼也是玉溪以上,我就沒抽過這煙。”
王先生做生意失敗,不僅造成了房子的危機,而且打亂了家里的安寧,他和妻子,兩個人經常為此吵架,終于有一天,妻子忍受不了壓力,提出了離婚。
王歡:“她的壓力特別大,因為怎么說呢?她是女人,沒辦法,所以她就說不行就離婚,我說離就離,開著車我們就去了,到那兒就離了。”
按照貸款協議的規定,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者累計六個月不還款,銀行就可以上訴法院,要求解除貸款合同,也就是要借款人把所有借款一次性還清,但是對于這類案件,銀行則是盡可能不起訴,因為這樣做成本太高,但是不斷地打過來的催款電話,也讓王先生感覺到了巨大的壓力。
王歡:“那時候壓力特別大,因為我沒有欠過人錢,這是第一次,就沒想到利息這么高,本錢,說白了就是自己的房款沒多少錢,就是這個利息非常的大。”
王先生之前很少注意過每月的還款利息到底是多少,如今在家沒事找出還款單,仔細一看,結果令他大吃一驚。
王先生:“我每個月還兩千多塊錢,本錢只有八百多,剩下全是利息。”
在多次催交都無效之后,銀行只有將王先生起訴至法院,法院很快就做出了判決,要求王先生償還銀行貸款本金,一共34萬多元及利息,讓王先生感到難以理解的是,他每個月的利息一下子漲到了將近四千元錢。
法官:“按照民訴法的規定作為當事人不能履行法定的義務的話,需要支付延遲履行債務利息,這個債務利息是比照銀行最高貸款利息雙倍執行。”
本來王先生每個月兩千元錢的貸款都還不上,現在又多出來這么多的本金及利息,這讓他感到很是無奈。
王歡:“我說你打死我我也不可能再貸了,利息太厲害了,真太厲害了。”
為了調控房價,自2005年以來,國家5次調整存貸款利率,8次調整存款準備金率。現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為3.06%,扣稅后僅2.448%,相比CPI4.4%的增幅,呈現負利率,而一年期貸款利率則為6.07%。這對于想買房的老百姓來說,房子變貴了。
老大媽:“老是調控,房價下調就是不見動靜。”
在高利息高房價面前,老百姓無能為力。
小伙子:“不買不行啊,住哪啊?”
還不清的貸款,賣不掉的房子
北京的王先生被滾雪球式的房貸拖的筋疲力盡。其實,2004年10月以來連續多次加息,雖然每回幅度都不大,只有零點幾個百分點,但加在一起不是一個小數目。
北京的老劉也是一個房奴,被房貸壓得喘不過氣的他,一直想干脆把房子賣了。然而,如今這個愿望對他來說,已經變成了一個奢望。
老劉本來是京城里的生意人,而且小生意一度做得很紅火,手頭自然就很寬松。在2002年的時候,他在北京市朝陽區的團結湖附近看中了一套200多平米的現房,準備讓全家幾代人都住進來,在交了40多萬的首付款之后,老劉拿到了房屋的鑰匙,然而,當記者跟隨他來到這套房子的時候,里面已經變得面目全非了。
老劉:“為什么買這么大房子,就是因為當時父母身體都不好吧,還帶一個保姆房,當時就是這么考慮的,結果現在變成這樣子。”
心愛的房子,老劉自己沒有住,而是把它托給中介公司出租,出乎意料的是中介公司一下子把三居的房子給隔成了九間了。
老劉:“差點沒急了,心疼死了,你知道嗎?感覺,這沒辦法。
本來是自己要住的房子為什么忍心把它出租呢?因為老劉的房子是貸款買的,除了首付的40多萬外,他還欠了銀行166萬的貸款,20年按揭每個月要還款1萬零800元,在交了兩年多的貸款之后,2003年老劉的生意上遇到了麻煩,急需要現金。經過反復思考,老劉只好決定忍痛把剛買了不久的房子轉手賣掉。
老劉:“等咱們賺完錢以后再買吧,對吧,然后房子也越住越好。”
老劉從2003年開始張羅賣房到今天,他的這套房子一直沒有賣出去。由于缺乏資金,他的公司也很快倒閉了,在他看來像長征一樣的賣房之路,已經讓他身心疲憊了。
老劉:“就是死活也賣不了。”
老劉的房子為什么總是賣不出去呢?首先,因為他這套房子向銀行貸款了166萬,現在要轉手賣出,就必須涉及轉按揭的問題。
老劉:“問銀行,銀行明確給我答復說可以辦,你找我們律師事務所,找到律師事務所他們就推來推去,就跟皮球一樣踢來踢去。”
老劉告訴記者,他等待律師事務所辦理轉按揭的電話長達十個月沒有明確答復,但是每天給銀行的還款還在繼續。
老劉:那我就從下個月開始停止還款他說可以,結果等過了三個月開始銀行開始找我,你怎么不還款。
我急了,那對不起我這房子我不要了,你們自己愿意怎么處理怎么處理吧。
老劉鐵下心來不要這套房子了,但是對辦理轉按揭,銀行和律師事物所態度并不積極。因為,按揭不轉,利息還是要還,老劉查了一下,每月1萬零800元的的還款中,本金只有不足4000元,其余的近7000元全是利息。
老劉:“如果你要三個月不還錢銀行就應該通知您終止合同的什么,再有幾個月不還錢他可能就要起訴你,盡快進入法律程序就完了,沒想到他們根本不著急。”
眼看著轉按揭沒有希望,每個月的房款又還不上,而且上了信貸記錄的黑名單,。老劉只好親自到銀行要求趕快起訴自己,以圖盡快把房子還給銀行。
老劉:“他這個信貸科個人信貸這一塊如果一旦啟動這個程序交給他們銀行的法律處也不知道什么處,由他們去啟動程序了。一個小男孩說已經轉過去了,您稍微等等我說行,一等等了兩年,我說這玩意沒信了。”
2年多的時間,銀行遲遲不起訴,老劉再也還不上每月6000多的利息,也再不愿意住進那套房子里面,而是回家里和老人擠在一起。因為父母有病,老劉一直不敢告訴他們自己的窘境,一直等到2006年,老劉終于接到了法院的電話,告訴他可以審判了。但是結果卻讓他無法接受。
老劉:“當時法官也是說,我給你們協調一下,如果這樣的話你損失太大了,而且很有可能你連欠款都還不完這樣很有可能追究你其他責任,我說賣血吧。”
如果房子由銀行收回拍賣,按慣例,估價將低于當初購房的價格,而拍賣時的起價會更低,老劉當初的購房價格為9000元/平米,保守估計成交價在8000元左右,僅此一項就縮水了20萬,如果加上違約金16.6萬,營業稅9.24萬,還有中介費5.04萬,裝修費25萬也拿不回來,還有保險、大修基金等雜費支出了近10萬元,這樣算來,老劉最少要損失80多萬元.,這樣的結果,老劉怎么也接受不了。
記者:“然后您這房子被銀行收回了嗎?”
老劉:“沒有啊,沒收回。”
銀行也基本同意,你可以自己處理,處理的話現在基本我趕緊把這房子賣掉,賣掉完了以后拿那個錢還到執行庭,執行庭把錢給銀行就完了。
無奈之下,老劉決定,拿著法院的判決書自己賣房,他原本以為判決之后,這套房子上市交易就可以順利地辦理轉按揭手續了,但讓他始料未及的是,從掛牌至今這套房子都乏人問津。因為,按照國家政策,如果按購買價格207萬元出售,他將免征個人所得稅,但是需要征收5.5%的營業稅11.4萬,以及付給6.21萬中介費。加上這些,房價總額變成了224.61萬元。購房者大多不能接受轉嫁的這近20萬元的稅費。而老劉自己也不能承受這些費用,所以很難賣出。
老劉:“沒了歸沒了,而你不是說平了,還是,還在又欠人家錢了,完了以后呢,而且特別是在北京現在房地產價格在噌噌往上漲的情況下,不但沒賺著錢,還賠錢,而且房子還沒了,我覺得這事挺難受。”
采訪中,記者注意到,老劉在無奈的時候總是在笑,好像一場疲憊的游戲總是沒有結局。本來有一個幸福的愿望,但是突然陷入了壓力重重的還貸日子,本來光鮮的老劉變身而為“房奴”,終日忙碌奔走。但是想要掙脫房貸的枷鎖,徹底解放自己,他的賣房之路似乎還看不到盡頭。
制定相應法規遏止投機炒房,確保普通購房者的合法利益
北京的劉先生想把房子賣掉,從房貸壓力下解脫出來,可是,二手房市場高額的稅費,又成為一道無形的障礙,房子在他手里,成了一團剪不斷理還亂的亂麻,這種尷尬究竟是怎么出現的呢?
我們今天也采訪了學者易憲容,一起來聽聽他的意見。
易憲容:“銀行來講的話,我這么一賣出去,倒到別人面了,它就是千方百計來講呢,找一個理由呢,你這個錢不轉,你要轉呢,就有你負責額外的成本所以來講呢,就對我們整個二手房交易市場來講呢,就設置了重重的障礙,所以來講呢,現在還是問題比較大。”
中國社科院的研究員易憲容認為,銀行因為利益關系不希望提前解除合同。即使通過法院判處解除合同,可以不用繼續還貸,但是以前的利息就白白支出了,并非一方退房,一方退錢那么簡單。
庭長:“那么解除合同以后,一般是兩個合同都解除,兩個合同一般是買房的合同,還一個是貸款合同,那么貸款合同解除,現在很多銀行給你有約定,如果你要提前還款,也就是提前解除合同,那么你要支付違約金,你不是說我給銀行借錢把錢還了就完了,不,你想還款,你得交違約金。”
老劉決心承擔所有賠償也要把這套房子脫手,但是他盼望的即使自己虧本的交易一直不能實現。記者在房屋中介公司我愛我家了解的數據顯示,過去幾年每年的二手房交易量增幅都在30%到40%,但是到了06年由于征收營業稅,再增加了個稅和土地增值稅,整個市場北京二手房交易量只增加了不到8%。
我愛我家副總裁:“政府是想通過這種政策邏輯來抑制一些房產的投資或者投機的力量。但實際的效果反而由于稅收的增收使得很多該進入二級市場成交的房源無法釋放出來,也使得一部分稅收或者全部的稅收轉讓給購房人,使得購房的成本上升,房價上漲得更快,而交易量沒有明顯的增加。”
老劉的房子因為購買未滿五年,那么他的交易行為就被政策認為有投機炒作的嫌疑, 想要賣房,就得付出不小的代價。
記者:“有沒有措施或者是操作的空間,來避免這個誤傷這部分正常交易呢?”
易憲容:“這個關鍵在我們就是要把這個投機和投資這兩塊給它清除出市場。”
易憲容認為,國家應該制定相應的法規,將投資和自住用房進行清晰的劃分,分別適用不同的交易政策,這樣才能在遏止投機炒房的同時,確保普通購房者的合法利益。
易憲容:“制訂一個法律,自己住的一套房子,是消費品是怎么做的,那么你這個來講,或者稅息啊,還有利息啊等等都有優惠的,那么如果其他的之外,比如你像一套住房之外我就是投資了,所以這個是比較,比較容易區別。”
半小時觀察:買房不是買白菜
王先生和劉先生的遭遇,可能有些特殊。但相信像他們那樣,背負沉重還款壓力的購房者不會是個小數目。眼下房價上漲、利率上升,遠遠超過普通老百姓收入增長的腳步。作為個人,我們無力扭轉這個局面,但錢是自己的,不要拿著自己的錢冒險。
房奴的出現有各種客觀原因,但我們也看到,在這個過程中,也有一些人不能客觀地估計自身的經濟能力,選購的房屋面積較大,房屋總價偏高,一旦出現什么變故,經濟狀況惡化,就沒有任何解救的辦法。對個人來說,這是一個很麻煩的事情,對金融機構來說,這是不良資產在增加,對整個經濟來說,這是在制造泡沫。
套用股市上的一句話,市場有風險,買房須慎重。
主編:周人杰
記者:劉春華
高建國
李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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