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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程院院士狠批中醫藥界不道德行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 01:46 信息時報
呼吁加強規范中醫藥建設,不允許江湖騙子搞壞中醫藥的聲譽 時報記者 吳佶誼 “不能否定現在中醫藥界混進一些江湖醫生,吹噓行騙。如一些醫藥產品廣告虛假宣傳,夸大療效,欺騙消費者。因為這種行為很不道德,對我們來說是侵權,對廣大群眾來說就是詐騙。……”5月12日,我國目前唯一一位中醫藥學方面的中國科學院院士李連達在出席“神農中醫藥發展(廣州)論壇”時,嚴厲斥責混在中醫藥隊伍中的一些江湖騙子不道德行為。 江湖騙子是中醫藥界的“老鼠屎” 李連達院士在會上向與會嘉賓講述了一個發生在其身邊的典型案例:“曾有一個‘國醫圣藥’產品在廣告中宣稱能根治冠心病等療效,居然利用陳可冀院士和我的名字,進行違法宣傳,夸大療效,胡說八道,在社會上造成了很惡劣的影響。我們也曾經發過警告,警告廠家禁止違法宣傳,他們給我們來了一封信,表示歉意,保證不再宣傳,但是我們最近發現還在繼續做這個違法廣告,甚至用我們兩人的名字、照片進行違法宣傳,這是都是不道德、違法的。” 他指出,目前社會上的確有一些江湖騙子任意吹噓中醫療效,表現在廣告夸大功效,盜用專家名譽宣傳,欺騙群眾,這些才是真正的“偽科學”,是中醫藥界的“老鼠屎”,嚴重影響了中醫藥的名聲,要堅決打擊;但這并不代表真正的中醫藥,真正的中醫藥是科學的。 中西醫不能互相打擂臺 對于去年一度甚囂塵上的廢除中醫藥的觀點,李連達院士旗幟鮮明地表示,中藥是經過了幾千年實踐證實的科學,是具有哲學、人文科學特點的應用科學。中醫藥對于中華民族的發展繁榮作出了貢獻。到了當代,中醫藥逐漸形成了自己的體系,中醫藥的應用符合我們的國情與民族特點。對于“中醫不科學”、“中醫療效不可靠”、“中藥有毒”等觀點,李連達一一進行了反擊。在他看來,西藥的不良反應遠遠高于中藥,但從來沒有人說要取消西藥。盲目地說取消中藥是不科學的。“中西醫不能打擂臺,這樣不利于團結。” 李連達還指出,目前社會上主張廢除中醫的幾種論點中,“中醫不科學”論認為中醫能治病但講不清楚道理,因此不科學,另外還有“中醫療效不可靠”“評價標準不科學”的論調,這些看法都是值得商榷的。他說,中醫也廣泛采用科學的評價方法,大組病例、隨機分組、雙盲對照、多中心驗證,普遍采用GCP、循證醫學原則以及科學的、學術界公認的、甚至是WHO頒布的診斷標準、觀測指標及療效評價標準。 對于“中藥有毒”的說法,李連達指出,事實上,中藥的不良反應遠低于西藥。上世紀50年代美國氯霉素曾造成1000多人死亡;上世紀60年代“反應停”造成1萬多嬰兒畸形,5000多人死亡。而中藥魚腥草注射液,2006年1月至6月,用藥者1.4億人次,死亡者20人,發生率七百萬分之一。但這一事件卻造成109種中藥處境艱難。 典型案例 名醫關幼波家屬訴“通脈強腎酒”侵權獲賠15萬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市場上這種害群之馬為數不少,屢屢因違法廣告被點名通報卻仍然逍遙吆喝。 “首次實現了‘心、腦、腎’同治、互治,不僅對‘心腦血管病’和‘腎虛’有確切療效,對風濕、糖尿病、前列腺等十大類慢性病也有治療作用。”這是一種名為“通脈強腎酒”(國藥準字B20020436號)的藥品的廣告宣傳語。一瓶藥酒,經過廣告宣傳竟能成為包治十大類慢性病的靈丹妙藥。今年4月初,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了今年第一批藥品違法廣告名單中,“通脈強腎酒”因擅自篡改、夸大藥物療效而被通告。 據悉,近年來,該產品多次被各地藥監部門通報在通脈強腎酒的宣傳中寫道:“我國三位國家級中醫大師關××、路××、陳××教授,根據現代人的疾病模式,結合他們60年的行醫心血總結出來了‘生命軸心學說’,為十大類慢性病的治療開辟了一條全新的途徑,找到了一種共同的治療方法。根據‘生命軸心學說’開發出的新治病模式——‘通脈強腎法’,已在臨床上獲得了顯著的成效。” 據了解,“通脈強腎酒”還利用患者現身說法。就連研制該藥的陳文伯教授也表示自己鶴發童顏,神采奕奕,與長期喝此酒有重要關系。“通脈強腎酒”在廣告中還宣稱“名醫、名酒、名療效”,當天就有感覺,3天反應明顯。 記者在中國法院網查閱到,京城四大名醫關幼波2005年5月13日因病去世,其生前起訴的名譽權、姓名權、肖像權糾紛一案,也因其逝世而被裁定中止。2005年5月28日,關幼波的繼承人向法院書面表示參加訴訟,該案依法又恢復審理。代替關老主張權利的是關老的妻子和關老的六位子女,他們在訴訟中稱,關幼波系京城“四大名醫”之一,是久負盛名的中醫肝病專家,曾擔任北京中醫醫院副院長等職務。自2003年底以來,關幼波在行醫過程中不斷有患者向其詢問“通脈強腎酒”的藥效,關幼波對此十分不惑。直至在第二、第三被告發行的報紙上看到宣傳“通脈強腎酒”的廣告后,關幼波才得知第一被告未經他許可,擅自使用其姓名和肖像大肆為其產品“通脈強腎酒”做廣告,稱“通脈強腎酒”系關幼波等三大名醫發明,并以關幼波的名義提出治療“心腦血管病”和“補腎虛”的理論和觀點。關幼波為此曾多次向第一被告發出警告,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停止虛假廣告宣傳,但第一被告因使用關幼波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獲取了高額利潤,在利益驅使下,仍繼續在全國各地的報紙、電視臺大作廣告,對關幼波的警告置之不理。關于原告所訴三被告侵害關幼波肖像權問題,法院認為肖像權是原像人對自己的肖像享有制作、使用許可和利益維護的權利,第一被告的行為雖未侵害關幼波的肖像權,但其使用關幼波肖像進行廣告宣傳,應向關幼波支付使用費用。使用費的數額,法院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及關幼波的學術成就、社會影響力等因素酌情判處。應當指出,第一被告使用原告名義進行廣告宣傳、第二、第三被告予以發布的行為,違反了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對此法院提出嚴肅批評。故判決被告丹東新世紀制藥公司給付關幼波肖像使用費15萬元;駁回了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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