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聞網3月2日消息:在眾人關注海口秀英炮臺保護及利用問題的同時,省文物保護管理辦公室副主任王亦平感嘆,如同秀英炮臺一樣,我省目前文物保護形勢非常嚴峻,文物保護普遍比較差,不光是一些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不力,就連一些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也如此。
據了解,我省現有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7處、8點,省級文物保護單位33處,縣級文物
保護單位250處,縣級以上共291處,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分別為丘浚墓、丘浚故居、東坡書院、五公祠、落筆洞遺址、海瑞墓、中共一大舊址和美榔雙塔。這些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有些由政府財政支持或個體單位進行管理,有些則根本無人管理。
王亦平說,政府應積極做好這些文物的保護工作,不過由于我省每年的文物保護經費僅40萬元,這對于291處文物而言簡直是杯水車薪。無奈之下,40萬元經費僅是用于文物保護的救急工作,并主要抓一下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利用的規劃制定。由于經費有限,很多文物保護單位并未能進行很好的保護,甚至可以說很少有保護得比較好的文物。
據介紹,《文物保護法》規定,國家級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必須給予“四有”保護,即具有專門的保護機構,專門的保護人員,劃定專門的保護范圍以及建立專門的文物檔案。但是,“四有”我省卻很少有。因此引發的文物維修不及時,導致小損壞變成大維修,沒有開展更多的研究發掘和文物征集,文物安全防護措施不完善,造成文物流失,專業人員流失嚴重,在市縣一級尤其突出。
作者: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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