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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家蒙冤入獄554天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6日 13:25 半島都市報

  據新華社石家莊2月15日電 河北省保定市淶水縣民營企業家孫孝文554天冤獄案,近日有了明確的說法,淶水縣人民法院和檢察院向孫孝文賠禮道歉并支付賠償金35361.82元。

  淶水縣建筑工程總公司野三坡分公司的負責人孫孝文,因與該縣公安局發生矛盾,2003年4月1日,淶水縣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將其刑事拘留。不久后,他被淶水縣檢察院批捕,并被淶水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孫孝文不服,提起上訴。2004年10月 13日
,孫孝文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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