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者認為,若從郵儲內部提拔,接替陶禮明可能性最大的是呂家進,他是排名第一的副行長
文 | 朱明清
在中國幾大銀行盤踞、中小銀行紛爭的局面中,創立時間不久的郵政儲蓄銀行屬于不會立刻被人想起的一類。在北京西城區的金融街,郵儲銀行的大廈看起來也不是十分起眼。
最近,這家一向低調的銀行突然被置于聚光燈下,因為行長出事了。
6月11日,中國郵政集團發布公告稱,“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黨群部主任張志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陶禮明、郵儲銀行資金營運部金融同業處處長陳紅平因涉嫌個人經濟問題正在協助有關部門調查。”
就在5月底,中國農業銀行深夜發布公告證實,農行執行董事、副行長楊琨被有關部門帶走協助調查。
金融大案頻發,金融高管相繼落馬,再次將銀行內部監管問題推上了風口浪尖。
出事消息很突然
早在6月7日,郵政儲蓄銀行的中層以上人員聽到傳達:行長陶禮明被“雙規”。4天后,中國郵政集團正式發布公告。
熟悉陶禮明的人士用“低調、謹慎、溫和”的字眼來形容他,還有人在惋惜和遺憾的同時表示震驚。
在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直屬單位排名上,郵政儲蓄銀行一直位居第一,重要性不言而喻。鮮為人知的是,擔任要職的陶禮明最初并不是郵政集團的員工。
今年59歲的陶禮明瘦削而精明,畢業于中央財經大學,曾經在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工作。那時,他在學術方面并無突出建樹,風格可謂“半學術、半官員”。
20世紀90年代后期,陶禮明調入當時的國家郵政局儲匯局,后升任儲匯局局長。有知情人士透露,當時,陶禮明屬于比較懂業務的,這是他的優勢,而郵政系統精通金融領域的人不是很多。
事實上,自1986年設立以來,郵政儲蓄“只存不貸、坐吃利差”的運營方式就一直備受爭議。早在1997年,央行就有人提出了組建郵儲銀行的想法,陶禮明的調入,被認為是為將來成立銀行做人事儲備。
2006年12月底,中國銀監會正式批準中郵集團全資組建郵儲銀行。2007年3月20日,郵政儲蓄銀行正式掛牌成立,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是其唯一股東,陶禮明擔任行長一職。
作為大型零售商業銀行,郵儲銀行定位于服務“三農”、中小企業和城鄉居民。此外,郵儲還從事代理保險、代發養老金、代發工資、代理國債和代收代付各種資費等中間業務。
在郵儲銀行內部,陶禮明口碑不錯。2007年郵儲銀行組建時,郵政集團共有80萬職工。其中23萬人在郵政領域從事儲蓄等業務服務。通過培訓,從23萬人中分出10萬人到銀行,逐漸從事金融業務或管理工作。
在陶禮明的帶領下,郵儲銀行完成了郵政機構和銀行機構的分設工作,從2009年開始,郵儲銀行的36家一級分行正式開始獨立運營。
在此期間,郵儲銀行實行“以利潤為中心”的管理模式,建立了信貸隊伍、內訓師隊伍等。
相較于其他銀行,郵儲銀行網點的優勢一直比較明顯,到2011年,網點數量已達3.7萬個,遍布全國城鄉。
新華網2012年3月的報道稱,截至2月底,郵儲銀行擁有本外幣賬戶數超過10億戶,客戶數達到5.5億,各項存款余額超過41000億元,各項貸款余額近7000億元。2011年末,郵儲銀行新增儲蓄存款市場占有率居銀行同業第一位,儲蓄存款市場占有率近10%,成為當年主要商業銀行中唯一市場占有率上升的銀行。
6月19日,就在陶禮明被調查之后,《2011年度中國銀行業社會責任報告》發布會暨社會責任工作表彰大會在北京召開,郵政儲蓄銀行榮獲“年度社會責任最佳民生金融獎”,郵政儲蓄銀行黑龍江省漠河縣支行、西藏日喀則薩嘎縣營業所榮獲“年度最佳社會責任特殊貢獻網點獎”。
這些成果都和陶禮明的工作有關。也正因為如此,他出事的消息讓員工感到突然和意外。
涉案原因尚在調查
有媒體報道說,陶禮明被“雙規”,案涉多條線索,包括涉嫌非法集資、違規放貸及收受賄賂等。
自執掌郵儲銀行以來,陶禮明一直主張發展小微貸款。郵儲銀行在商業銀行業務屬于后起之秀:2006年、2007年,銀監會先后批準郵儲銀行開辦定期存單小額質押貸款和小額貸款業務的試點;2008年,銀監會允許郵儲銀行開辦對公業務即批發業務。2008年初,其小額貸款業務從七省試點推廣到全國。
2008年8月,郵儲銀行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297個二級分行、1200多個縣級支行開辦了小額貸款業務,累計發放小額貸款6萬筆,金額41億元。
借力小微企業貸款和銀團貸款,郵儲銀行在公司貸款領域迅速崛起。數據顯示,2011年,郵儲銀行累計向小微企業發放貸款366萬筆,金額達到3900億元,發放額較2010年同期增長1700億元,增長率超過77%。其中縣級以下區域貸款份額占比高達60%。
盡管有明顯發展,但郵儲銀行的內控機制、信貸文化還處于建設初期。據審計署此前披露的報告,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相關決策程序缺乏控制是郵儲銀行的主要問題之一。
根據郵儲銀行公司章程,對利潤分配等重大事項的決議,須經董事會成員2/3以上多數表決通過。目前,郵儲銀行7個董事會成員中,有5個屬于郵政集團,超過了董事會成員人數的2/3。
《中國經營報》記者從多方證實:陶禮明出事與近期爆發的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下稱“湖南高速”)系列案件直接相關:有人供出了陶禮明。
“中國郵儲銀行給湖南高速貸過一筆款,相關負責人親屬索要好處1.9億元,湖南高速同意。首筆支付1500萬元,其余改用壟斷經營洞(口)新(寧)高速材料的形式。”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該報記者。
《中國經營報》記者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此筆貸款或涉廈(廈門)蓉(成都)高速湖南段項目,目前,有關部門的調查重點在于:此筆貸款相關負責人親屬是否私下索賄。
但是,陶禮明現階段還在接受調查,尚無最終結果。
是否影響郵儲銀行的上市計劃
陶禮明的被調查,為郵儲銀行準備上市的計劃帶來了陰影。在公告中,郵儲銀行明確表示,“在陶禮明被調查期間,本行的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不受影響”。可是,這樣的表述顯然無法消除由此引發的憂慮。
郵儲銀行當下的一大要務是準備上市,行長涉案被查的負面影響無法輕易消除。2012年初,郵政儲蓄銀行正式更名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認為是正在為公開上市邁出的關鍵一步。
《每日經濟新聞》的報道稱,陶禮明被調查最可能影響的就是郵儲銀行上市進度。
根據證監會相關政策要求,(新股)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要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顯然,郵儲銀行在這一點上無法滿足要求。
此外,截至2010年末,郵儲銀行資本充足率為8.37%,這與監管部門要求的資本充足率10.5%和核心資本充足率8%存在較大差距。
由于資本金規模較小,也由于歷史上長期“只存不貸”,郵儲銀行的放貸能力受到限制。而全資的國有股東背景也和現代公司治理結構的要求存在距離。
誰將繼任行長之位
陶禮明“出事”之后,也引發另外一個猜測,誰將接任行長之位,掌管郵儲銀行?根據現在的規定,中國郵政集團只要選出了郵儲銀行行長,報銀監會批復即可。
郵儲銀行總行現有五位行級領導,分別是呂家進、李財林、姚紅、武肇恒和馬榴柱。其中武肇恒的職位是郵儲銀行紀委書記、馬榴柱擔任郵儲銀行總審計師,與副行長平級。
上述幾人中絕大多數與郵政集團都有著密切聯系。內部人士認為,若從郵儲內部提拔,接替陶禮明可能性最大的是呂家進,他是排名第一的副行長。而且,在郵儲銀行現有業務的構成中,個人金融業務、信貸業務、渠道管理等部門是重中之重,而這些一直由呂家進負責。
早在2003年,呂家進就已經出任河南省郵政局副局長;2005年起擔任國家郵政儲匯局副局長,在2007年郵儲銀行成立后,他調任郵政儲蓄銀行副行長至今。
也有分析說,呂家進畢竟很年輕,才四十多歲。此外,他不是郵政集團機關黨組成員,這也可能成為一個不利因素。
銀行高管落馬頻頻
連同陶禮明案,中國銀行領域最近出現了數起銀行高管丑聞。
2012年5月30日晚,中國農業銀行發布公告,證實其執行董事、副行長楊琨目前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公告稱,根據董事會知悉的資料,農行的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不受影響,并將跟進事件進展,如有情況適時發布進一步公告。
據中國新聞網報道,農行公告并沒有透露楊琨所涉具體事由。但有媒體報道稱,楊琨事件與京城一家房地產企業有關。
楊琨是中國農業銀行的“老資歷”,1983年即加入農行,在農行工作已近30年,于2004年3月被任命為農行副行長,并于2009年1月就任農行執行董事、副行長。
事發前,楊琨是農行排名第一的副行長。接觸過他的人多認為他談吐不俗,為人活絡,但可能長期活躍在銀行業務的前臺,“受到的誘惑也不小”。
據農業銀行2011年度報告顯示,楊琨在農行領取的薪酬為年薪91.56萬元人民幣。
而煙臺銀行不久前爆出的高管丑聞案同樣令人震驚。目前,該案有數十人在接受調查。煙臺銀行董事長莊永輝已經被批捕,煙臺市檢察院、公安、紀委和銀監會正在聯合辦案,很快會對莊永輝提起訴訟。
56歲的莊永輝已經被雙規了一段時間。煙臺銀行6月1日發布公告稱,擬在6月底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關于免去董事長莊永輝、副行長李永平董事職務以及陳遠東辭去董事等議案。
這些新近發生的案子也讓人聯想到近年來中國銀行業內的多名落馬高管。
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益,2008年6月因涉嫌“重大違規”被“雙規”。2009年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簽發逮捕令,以涉嫌受賄罪對王益實施逮捕。2010年3月30日,王益涉嫌受賄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檢方指控其受賄1196萬余元,王益表示認罪。4月,法院對王益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原中國建設銀行副行長、行長、建行股份公司董事長張恩照,在2000年至2004年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款物共計人民幣400萬余元。2006年11月3日,張恩照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中銀香港原副董事長兼總裁劉金寶由于涉及貪污、受賄,以及周正毅等人的問題貸款案,于2003年5月被免除中銀香港職務,并于北京被捕。2005年8月12日,法院以貪污罪判處他死刑,緩期2年執行。
光大集團(香港)原董事長、光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朱小華,在1997年至1999年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求,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股票及現金折合人民幣共計405.9萬元;他還違反規定,批準將數億港元貸給他人,給光大集團造成巨大經濟損失。2002年,朱小華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從這些事件可以看出,因經濟問題落馬的金融高管,除個人道德素質存在問題外,在更深的層面上,部分銀行在一味追求擴張的同時,內部管理松弛、風險防控體系不健全,給各類金融“鼴鼠”留下了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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