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苗燕 李丹丹
央行17日發布的《關于境外人民幣清算行等三類機構運用人民幣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試點有關事宜的通知》明確,香港、澳門地區人民幣業務清算行、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外參加銀行和境外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均可申請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投資。央行相關人士表示,這將為境外機構依法獲得人民幣資金提供一定的保值渠道,是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工作的必要配套舉措,將有利于促進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的開展。
根據央行日前發布的報告,截至2010年6月末,銀行累計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706億元。與試點伊始相比有較大幅度的增加,但與我國巨額的進出口貿易總額相比,仍然處于起步階段。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多次呼吁,人民幣結算吸引力不足的關鍵,在于境外人民幣投資回流機制尚未理順。她認為,要增加人民幣的吸引力,除應允許滯留境外人民幣可用于貿易融資,進行貿易結算外,還應考慮穩步拓展境外人民幣到內地市場投資的渠道。而此次開放債券市場,無疑將進一步推動人民幣回流渠道的開放,而這恰恰也是人民幣國際化的重要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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