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周瀟梟北京報道
12月20日,全國財政工作會議在京召開。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指出,2013將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深化財稅制度改革,推動國民收入分配格局調整,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厲行節約,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謝旭人在報告中還對2013年繼續實施的積極財政政策,進行了更具體的表述,其中涉及到結構性減稅、減輕中小企業負擔、擴內需的舉措等。
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
2013年積極財政政策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結合稅制改革完善實施結構性減稅政策,其中主要有四方面的內容。
首先,仍是稅改重頭戲“營改增”。謝旭人指出,要加快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等工作。今年“營改增”已經擴展到9個省市和3個計劃單列市。明年,將進一步擴大試點地區和范圍,并適時將郵電通信、鐵路運輸、建筑安裝等行業納入試點范圍。
二是落實好支持小微型企業發展的各項財稅政策。將整合各項專項資金,擴大資金規模,并向小微企業和中西部地區適當傾斜。同時,要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具體措施包括:擴大融資性擔保業務規模并降低收費標準,開展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試點。
三是穩定出口政策,降低能源、資源、原材料等產品的進口關稅,對先進技術設備和關鍵零部件實施較低的進口暫定關稅。
四要落實好其他各項稅費減免政策,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推動經濟結構調整。
除了結構性減稅,積極財政政策還表現在“擴內需”上的發力。一方面,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增強居民消費能力,促進消費結構升級,改善消費環境;另一方面,積極發揮政府投資的帶動作用,保持合理的中央基建投資規模,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業水利、城市管網等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等民生工程、節能減排和生態建設等領域。
明年,財政部門還將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保障和改善民生。堅持突出重點,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加大對農業水利、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文化等的支持力度,積極促進社會事業發展。
對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資金來源有相關規定。中央財政將繼續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增加相關基礎設施配套投入。地方各級財政也要落實資金來源渠道,特別是要按規定將土地出讓收益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除此之外,還將實施相關稅費減免優惠政策,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成本,并引導銀行貸款社會資金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如通過投資補助、貸款貼息、資本金注入等方式。
加快財稅體制改革
報告對2013年財稅工作總體要求規定如下: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完善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的公共財政體系,構建地方稅體系,形成有利于結構優化、社會公平的稅收制度。建立公共資源出讓收益合理共享機制。
在今年兩會期間,“建立公共資源出讓收益的全民共享機制”首次出現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曾引起代表委員的熱議。如今,該項規定,也首次被寫入財政工作總體要求中。
報告中指出,未來將擴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進一步優化支出結構。同時,要完善對壟斷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雙重調控政策。
對于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明確提出的,“要高度重視財政金融領域存在的風險隱患”,財政部門提出要強化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堅決制止地方各級政府及所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融資平臺公司違法違規融資或擔保承諾行為。
同時,要完善統計報告制度,盡快建立債權債務人對賬機制,及時全面掌握以企業為平臺舉借的政府性債務情況。抓緊建立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納入預算管理,逐步形成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嚴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債務,切實防范財政金融風險。
財政部財政科學院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指出,由于地方融資平臺的貸款,是屬于“政府性債務”,而不是政府的直接債務,債務所屬為企業,而非政府;未來將這些債務納入預算管理,可能意味著將政府擔保的、連帶的、或有的債務,納入到一個“債務”系統進行統籌管理。所謂“預算”,不僅僅針對存量債務管理,而是基于未來債務的管理,可能需要做更多可行性分析。
劉尚希對此的建議是,未來預算管理方面,應該事前做好規劃,事中加大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