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延型養老保險”即將啟動試點,這被視為探索以個人商業養老保險擴充養老金的重 我國養老保障體系“三大支柱”中,一直是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充當主力軍。應盡快提升第二、第三支柱養老資金的管理效率,促使“三大支柱”共同發揮對我國養老保障體系的支撐作用,形成“三條腿走路”的發展格局,才能真正確保老有所依。
受訪人
陳秉正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教授張展新 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社會保障研究室副主任
■本報記者 童彤
近日,有關養老金的討論持續不斷,焦點也從稍早前的“延遲退休”、“彈性退休”轉到近日備受關注并即將在上海啟動試點的“稅延型養老保險”上。盡管有關政策尚存變數,但歷經從“延退”到“延稅”的觀點碰撞,人們正逐漸形成“應迫切改變當前單純依靠政府退休金養老”的共識。
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認為,在我國人口老齡化逐步加劇的背景下,擴充養老金規模、減輕民眾對未來養老保障不足的擔憂,繼而真正確保老有所依,還需促使我國養老保障體系內“三大支柱”共同發揮支撐作用,真正形成“三條腿走路”的養老保障發展格局。
“三大支柱”缺一不可
目前,我國養老保障體系共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為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屬政府主導,稅前列支;第二支柱為企業年金,為企業及職工自愿建立,但僅對企業繳納部分進行一定比例的稅前列支,個人繳納部分無稅收優惠;第三支柱為個人商業養老保險,近來備受關注的“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個人收入中用于購買商業補充養老保險部分,其應繳個人所得稅延期至將來提取商業養老保險時再繳納)即屬第三支柱。
統計顯示,自我國拉開公共退休金制度全面改革序幕以來,在養老保障體系“三大支柱”中,一直是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充當主力軍。截至2010年年底,國際通行的第二支柱,即企業年金占我國養老金總資產比例僅為10.5%;至于第三支柱個人商業養老保險占比幾乎接近于零。
據記者了解,在發達國家通行的養老保障體系“三大支柱”占比中,政府承擔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占比往往遠低于第二、第三支柱占比。
因此,本次“稅延型養老保險”即將啟動試點也被普遍認為是國家推進養老保障體系向“三大支柱”支撐協調邁進的有力舉措。另據了解,除推動針對第三支柱的稅收優惠政策外,財政部等有關部門也在考慮出臺第二支柱企業年金個人繳費部分的稅收優惠政策。養老保障體系“三條腿走路”,或將指日可待。
稅收優惠政策應發揮更為積極作用
“稅收優惠政策正是鼓勵企業及個人購買補充型商業性質養老保險的有力措施。”長期呼吁運用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個人購買養老保險產品的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教授陳秉正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對未來減輕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保障不足將發揮積極作用。
陳秉正介紹,從當前我國老齡化發展進程預計,隨著退休人口增多,其占勞動力人口的比重也會越來越高,由此帶來的政府社會養老保險負擔也會加重。“這顯然會大大加重以現收現付(即靠當時繳費人繳納的費用支付給領取費用的人)為主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負擔。 ”陳秉正說。
對于即將啟動的 “稅延型養老保險”試點,陳秉正認為,這是與國際接軌且與國際潮流相一致的,對未來緩解現有養老保障體系壓力將發揮很大作用。此外,在減輕個人對未來養老保障不足擔憂的同時,也可刺激增加消費,對提高內需同樣有著積極作用。
“但現存較大的問題則集中在操作層面上。 ”陳秉正認為,首先需要清晰界定哪種保險產品屬于保障型產品,必須嚴格限定在退休前是不得提前領取資金;其次是稅收優惠如何執行。這需要建立個人嚴格的所得稅報稅制度,讓政府有關部門知道個人的稅前收入到底是多少,其中又有多少收入用于購買養老保險,但這同樣存在較大難度。
此外,在陳秉正看來,運用稅收杠桿來鼓勵企業和個人購買補充型養老保險,更應該從第二支柱做起。原因在于,所得稅的代扣代繳均由企業來管理,操作更具便利。
“應該盡早在第二支柱上實現個人繳費部分的稅收優惠。 ”陳秉正說,在此基礎上,提升第二、第三支柱養老資金的管理效率,促使“三大支柱”共同發揮對我國養老保障體系的支撐作用,形成“三條腿走路”的發展格局,才能真正確保老有所依。
補齊缺口 政府財政作用重大
近年來,為應對并積極彌補即將到來的養老金缺口,加強企業年金和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等第二、第三支柱政策支持,以達成擴充養老金規模,彌補缺口的作用正成為業內共識。
而即將啟動試點的 “稅延型養老保險”更被視為探索以個人商業養老保險擴充養老金的重要一步。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社會保障研究室副主任張展新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強調,這一做法的積極意義值得肯定,但在當前我國稅制結構并非以個稅為主,且中低收入者繳納個稅很少的情況下,想通過第三支柱實現擴充養老金規模,繼而補齊養老金缺口的初衷不能太過樂觀。
張展新認為,現階段,還需推進第一支柱在完成制度全覆蓋的基礎上盡早實現實際全覆蓋;同時降低第一支柱繳費率,以保證中低收入群體能有多余收入參加補充性質的養老保險;再有就是要把企業年金發展起來。
張展新對本報記者分析,從1991年到2003年內,我國確實存在制度內撫養比上升勢頭較快的現象,但這一勢頭在2003年以后趨于穩定,且自2003年至2011年間,制度內撫養比穩定在3∶1,即三個人繳費,一個人領取。
在張展新看來,維持這一比例相當好,原因在于:一是自我國公共退休金制度改革以來,繳費者更趨多元化、年輕化,且這些人在繳費后相當長時間內都是貢獻者而非領取者;二是我國養老保險目標是全覆蓋,因此還有較大空間,制度內撫養比還會趨于平衡,不會出現因人口老齡化帶動制度內撫養比上升以及養老金收支不平衡的問題。
張展新強調,對于養老金空賬,必須予以補齊。原因就在于,過去國有企業養老金應由國家償付的,因公共退休金制度改革后一并甩給了養老金基金,這無異于加大了空賬壓力。
“國家應采取相應辦法予以補齊。 ”張展新表示,一是補齊個人賬戶中“視同繳費”的部分,借以平衡養老金賬戶;二是將所有空賬、欠賬一并補齊。
“補齊現有養老金缺口,政府和財政應該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張展新強調,在此基礎上,推進 “三大支柱”共同發揮支撐作用,可以有效緩解因老齡化加劇帶來的諸多問題,同時有助于我國養老保障事業的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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