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從7月1日起,全國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個省(區、市)將實行居民階梯電價,經歷5月、6月的聽證階段,目前各地陸續公布了最終的實施方案。聽證階段關于“首檔電量過低”、“家庭人口數量影響”以及“季節不同用電量浮動”等爭議問題,在多省的最終方案中都得以解決。
從5月7日廣西聽證會開始,到6月9日青海聽證會結束,全國29個省市區陸續舉行了居民階梯電價聽證會。
在階梯電價聽證階段,各地關于具體的實施方案都有不同程度的爭議聲音,其中關于覆蓋面最大的首檔電量質疑聲最大。以聽證方案中的首檔電力為例,最高的上海260度/月和內蒙古的120度/月,相差超過一倍。而按月計費和按年計費哪個更合理、南方部分省份是否該分季節計費、多人口大家庭用電量總量會“吃虧”等也都引起廣泛討論。
對公眾普遍關心的首檔電量問題,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望軍表示,一檔電量覆蓋面達到了89%。除了按年計量的北京和上海外,絕大部分地區最終確定的第一檔電量標準均比聽證方案有所提高,覆蓋率大大超過80%,有些地區甚至達到了90%以上。東部沿海省份,首檔電量基本在200度以上。
而加價幅度方面,第二檔電量較之首檔加價,除四川為1毛外,其余省市多為5分。而第三檔電量電價較之首檔電價,則均上漲3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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