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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08網海南博鰲4月3日電(記者徐蕊 李生東 傅勇濤)4月1日至3日舉行的博鰲亞洲論壇2012年年會上與會人士熱議收入分配存在的癥結和改革之道。與會人士認為,實現收入分配的公正、公平是全球性問題,而收入分配改革的進度已成為影響中國經濟體制改革整體進度的重要一環,也是我國擺脫“中等收入陷阱”實現經濟結構調整的關鍵。
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2日出席博鰲亞洲論壇2012年年會并發表主旨演講時指出,要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深化收入分配等方面改革。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出,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之一是城鄉居民收入實際增長和經濟增長保持同步。
多年來,我國GDP和財政收入增幅保持高速增長,但相比而言居民收入增幅較慢。這折射出收入分配制度本身的扭曲。數據顯示,2011年我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8.4%,低于GDP9.2%的增速。
收入分配體系涉及一次、二次、三次分配領域,這其中存在的缺陷已引發各方關注。我國一次分配中沒有形成合理的國家、企業、居民三者分配比例關系,對中小企業的稅收仍偏重,適應市場經濟規律的勞動報酬正常增長機制沒有建立,企業的薪酬制度不健全。
博源基金會理事長秦曉認為,一次分配的勞動報酬比例偏低,原因有要素價格問題,有產業政策問題。在工業化初期認為勞動率和土地不是稀缺的,資本是稀缺的,所以一系列的產業傾斜于資本,而不是勞動力和土地。
“企業的利潤是按生產要素分配的,就是生產前你所拿出來用于生產的'東西’,譬如勞動力、資本、技術、土地等。但由于存在國企資源壟斷現象,使得資本價格被人為壓低,進而降低勞動力價格,因此出現了'一次分配’中資源優于勞動力的情況,也即資源持有者的收入遠遠高于勞動者。”秦曉說。
此外,我國二次分配中沒有在各級政府財政預算中以制度形式明確一個用于社會保障以及轉移支付等民生建設的支出比例。同時,財政分灶吃飯和轉移支付力度不足,不利于解決地區收入差距拉大問題;收入分配宏觀調控體系遠未健全,這些年來我國的收入分配政策設計安排缺少整體性、系統性。
收入分配改革難以取得顯著成效的癥結何在?專家認為,改革阻力來自于利益群體,目前已經存在三大既得利益群體:權貴利益群體、壟斷利益群體、資源利益群體。一方面,這些特殊利益群體充分利用現有制度或政策空間通過攫取社會公共利益來放大自身利益,從而拉大了收入分配差距。另一方面,這些既得利益群體為謀求自身利益利用手中的權力和利益訴求渠道進一步謀求政策的傾斜,阻撓可能有損自身利益的改革措施,扭曲公共政策的公平和公正。而普通民眾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影響力越來越小。
馬來西亞前總理巴達維強調:“從各國來看,收入分配制度的關鍵都是要強調公平。公平的分配、公平的機會,例如公平的醫療和教育機會。”
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所長蔡昉說,工資性收入差距的實質性縮小有賴于包括勞動法規在內的一系列勞動力市場法律、制度的完善。改善收入分配政策應有實質性的調整,即在繼續實施推動結果平等的各項政策的同時,更多地轉向消除既得利益集團對收入分配政策的影響,使資源分配、占有和使用擺脫權力的干擾,實現機會平等。這要求改革政府決策機制,使之更加民主、公正和透明。
秦曉認為,在一次分配領域,加快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最直接的措施就是明確如何調整國家、企業、居民三者之間的分配關系。“國企上繳紅利必須納入公共財政,而且要加大力度。我們說的不止是紅利,而是資本、資產,把資產和收益納入到公共產品的資源當中。”
專家指出,在一次、二次分配領域,進一步健全收入分配宏觀調控體系,包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工資制度、失業保險制度、工資指導線制度、薪酬和人工成本信息調查發布制度、壟斷行業薪酬水平調控制度、不同地區之間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水平調節制度、個人所得稅征管制度等。
與會人士還一致認為,要充分利用稅收手段解決收入分配問題。著力加強對高收入者稅收調節,對某些企業高管的過高收入,某些壟斷行業的過高收入,要加強監管和調控,控制其收入的不合理增長并以加強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方式進行調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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