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綜合報道】據華爾街日報報道,某大型國有銀行內部知情人士透露,中國央行已向該行下達了關于計算和調整各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率方式的方針。
這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稱,目前尚不清楚中國央行是否還向其他銀行發出了通知,但其所在行收到的通知似乎適用于業內所有銀行。上述方針包括一個銀行準備金率計算公式,以及關于存款準備金率部分根據各銀行貸款增長和資本充足率水平變動進行調整的詳細規則。
中國央行行長周小川日前在《中國金融》雜志2011年第一期刊發的專訪文章中指出,未來要實施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措施。把貨幣信貸和流動性管理的總量調節與構建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結合起來,豐富和補充政策工具,引導貨幣信貸適度增長。
所謂差別準備金率制度,是指對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與其資本充足率、資產質量狀況等指標掛鉤。實行差別存款準備金率制度可以制約資本充足率不足且資產質量不高的金融機構的貸款擴張。中國人民銀行于1984年開始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時,即建立了存款準備金制度。近年來,對資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機構,央行對其存款準備金率曾多次差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