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周婷
國家發展改革委12日下發《做好2011年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通知》,安排全國煤炭產運需各方銜接工作方案,2011年跨省煤炭總銜接量預計為9.32億噸,同比增長3%;同時要求煤炭企業維持2010年價格,不得漲價。
根據該方案,全國煤炭銜接總量繼續保持小幅增長,其中電煤運量為7.69億噸,同比增長5%。發改委在通知中明確要求,2011年產運需銜接中,年度重點電煤合同價格維持上年水平不變,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漲價。
發改委說,當前穩定物價總水平、管理通脹預期的任務繁重,煤炭和電力企業要從維護經濟發展大局出發,加強企業自律;同時,要清理各地區、各部門現行煤炭生產、銷售過程中征收的各類收費和基金,取消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越權設立的收費和基金,整合性質相近、重復設置的收費和基金,減輕煤炭企業負擔。通知中指出,2011年煤炭供需總量基本平衡,但受結構性矛盾和不確定因素影響,部分地區、個別時段仍有可能出現供需失衡。
2010年,發改委取消了現場訂貨會的形式,由企業在規定時間自主選擇適當方式,分散進行銜接,從而終結了歷史長達16年的煤炭“訂貨會”、“合同匯總會”,并被看作煤炭價格完全市場化的開端。對于此次重新召開訂貨會,發改委在通知中并沒有給出明確的原因,僅指出要堅持改革方向,繼續推進企業自主銜接、協商訂貨的市場機制,加快建立政府宏觀調控與市場主體自主交易相結合的現代煤炭交易體系。積極鼓勵煤炭供需雙方簽訂中長期合同,建立長期穩定供需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