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一五”收官之年,央企紅利再次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
11月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宣布,從2011年起,央企紅利的收繳范圍將從目前的120家,擴大到5個中央部門(單位)和2個企業集團所屬共1631家,同時,央企上繳的紅利比例也將適當提高。有財政部專家認為,央企紅利征收范圍擴大之后,部屬的6000家央企將面臨改制。
但征收的比例如何上調?會議并未明確。
近日,《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鐵道部旗下的央企,或不在此次征收之列,而盈利較好的金融類央企將優先被劃入征收之列。
鐵道部或不在征收之列
“對于下一步的征收比例和征收范圍我們并不知曉,這是國務院層面下一步研究的事情。”11月4日,財政部相關負責人如此回應《中國經營報》記者。
不過,有財政部財科所專家分析認為,下一步征收的央企紅利比例不會大幅度增加,但會逐步增高。此前,有消息稱,央企上繳紅利比例或上調5%到30%不等。對于這一說法,這位專家認為可能性不大。
央企自2007年開始向財政上繳國有資本收益的試點工作,早在當年5月,財政部和國資委聯合發布《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按照當時的規定,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煤炭等資源型企業和中國煙草總公司按凈利潤的10%上繳;鋼鐵、運輸、電子、貿易、施工等一般競爭類企業按利潤的5%上繳;軍工企業、轉制科研所,暫緩三年上繳。
2007年的《辦法》只對國資委旗下部分央企和中國煙草總公司進行了紅利收繳,但并未將金融類央企(4大商業銀行)、鐵道部、農業部等國家部委或部門旗下的央企列入收繳范圍。
按照財政部提供的數據,2007年至2009年,共收取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1572.2億元,但這個數字與國務院國資委所監管的中央企業營業收入相比較僅是九牛一毛。
2009年,國資委發布的旗下央企營業收入金額為126271.6億元,利潤總額8151.2億元,歸屬母公司的凈利潤3989.6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國有資本收益中,除了用之于民的公共財政部分,還包含國有企業改革的再投入。據了解,征收到的收益大部分用于央企研發創新、海外并購等業務上,用于公共預算的部分只有10億元。
在上述專家看來,偏低的國有資本收益是此次國務院決定擴大征收范圍的原因之一。公開資料顯示,目前部屬的中央企業總數是6000家。
“這次收繳的范圍中,金融類央企被劃入毋庸置疑,但鐵道部的企業是否被劃入還存在很多爭議,有可能不在此次擴大收繳的范圍之內。”上述財政部財科所專家表示。
但對于這種說法,記者未能從財政部、鐵道部獲得證實。
體制障礙難逾越
“鐵道部不可能被列入收繳范圍和這個系統所承擔的國家責任有關系,另外,鐵道部的企業很多都是虧損企業,這些虧損有的和承擔國家一些投資項目有關。”上述財政部財科所專家說。
在這位專家看來,這些虧損企業被劃進來還可能分享國資收益的補貼,別說上繳紅利了。
實際上,面對中央部門的虧損企業,財政部早有預見,有財政部官員對媒體表示,征收的對象會考慮企業的效益情況。
據了解,早在今年8月份,財政部曾組成調研小組在中央各大部門之間展開調研,但此次調研也是各部門博弈的過程。
“很多部門都不愿意將自己旗下的企業劃進征收紅利之列,被劃進去也意味著這些部門的企業將面臨一系列大刀闊斧的改革,越來越走向企業化。”一位了解此次調研的財政部專家對記者說。
其實,相比于企業的效益這一項來看,由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的體制性因素才是值得財政部所思考的。
“先前征收的央企中,除了煙草等國家特許類央企外,均為國資委旗下的央企,這些企業一直走在國企改革的前列,經過多次改革之后,比較企業化,無論是預算還是業績考核都比較成熟,但其他部門或部委下屬的企業還處于政企不分的階段。”長期研究國資改革的上海天強咨詢管理公司總經理祝波善對記者表示。
在祝波善看來,政企不分的情況會使國有資本金收益不好預算,在收繳中遇阻。他也認為,此次被確定征收的其他部門的央企中,將面臨一系列大刀闊斧的改制。
與祝有類似觀點的還有財政部財科所的專家文宗瑜,“更多情況是體制因素的障礙。”文宗瑜說。
文宗瑜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教育部下屬企業多,但很多都是大學、科研院所辦的企業,如清華同方、清華紫光是清華大學校辦企業,也是上市公司,如果想從這些公司收繳紅利,就得通過其參股或控股的國有母公司,即清華資產集團收繳。“但這個集團下面還有很多其他企業,同方和紫光只是其中利潤較好的兩家,綜合核算后清華資產集團可能就沒什么利潤,那么就無法收繳。”文宗瑜稱。
實際上,體制性因素一直是財政部考慮的重點。可以佐證的是,在2010年,中國郵政集團也被納入到收繳紅利的隊伍當中。
在納入之前,國家郵政局進行了重組改制,將郵件寄遞、出版物發行、郵政匯兌、郵政儲蓄、郵政物流、郵票發行等業務整合成立了中國郵政集團,該公司為國有獨資企業。
財政部財科所賈康對記者表示,征收國企紅利,就是想通過這種管理形式解決過去國企壟斷性、內部福利等不合理問題。但在征收資產收益之前,還需進行國有企業戰略性重組,減少企業數量,增強可操作性。
千億紅利如何使用?
在擴大征收范圍和比例之后,到底有多少金額的國有資本收益?按照2007年試點的國有資本預算收取情況來計算,若2011年按照1631家企業征收以后,有專家推算保守數據在千億元以上,而這千億元僅包括用于公共財政部分。
根據2007年下發的《辦法》,規定央企上繳紅利的用途主要有三個:資本性支出、費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其中,其他支出項即是最受社會關注的用于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辦法》試行三年以來,征收到的收益大部分主用于四個方面:央企研發創新、海外并購、央企重組改制成本和公共預算上。
據悉,今后央企紅利將逐步加大向公共預算調入資金,用于社保支出。但不設具體調入比例,而是根據每年社會經濟需求定奪。
“如何征收并對收益的投資、分配進行監督,這是一個兩難的問題,現在還沒有完善的措施。”祝波善對記者表示:“如果征得過少,起不到應有的效果,如果征得過多,僅靠政府部門做不到對收益有效配置,容易回到計劃經濟體制中。如果企業都去向財政系統要資金,那就會滋生 跑部錢進 的現象。”
對于天量的國資收益,祝認為應該盡快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監督約束。
(本文來源:中國經營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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